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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業放流水單獨列管 環團:管制尚不足

環保署15日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增訂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以及科學工業園區鎵、銦、鉬、總毒性有機物及生物急毒性等項目及限值,從2012年1月1日施行。環保團體對此表示肯定,但認為管制尚不足,未來應加檢討改進。...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