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粉圓 先看安全證明
毒澱粉橫行令民眾食不安心!衛生署昨天宣布「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6月1日起,業者販售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8種食品,須張貼澱粉原料商出具的安全證明。經查具結不實者,除行政罰鍰外,還將依偽造文書送辦。3天內 清查所有廠商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毒澱粉事件不斷擴大,為使民眾食得安心,衛生署督促各衛生局,於1周內盡速銷毀半個月來查獲總計206噸的違規產品,3天內再度對轄內所有澱粉廠及經銷商全面稽查,並宣導民眾「6月1日起,購買澱粉類食品應先檢視安全證明。」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基於源頭管理原則,即日起所有澱粉原料製造商出貨給下游業者時,都須出具未添加順丁烯二酸的安全證明,以利販售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的業者,於6月1日起張貼在店內明顯處。相關食品 將比照辦理康照洲說,先鎖定上述8種食品,是因這些產品是目前經查製程中一定會用到化製澱粉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