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關停255家鉛蓄電池行業
截至8月15日,浙江全省登記在冊的273家鉛蓄電池企業中,仍在生產或通過預驗收進行試生產的僅18家。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台州路橋和湖州德清相繼發生血鉛污染事件;5月,環境保護部對湖州市實施全面區域限批;此前3月,浙江省環保廳對台州市實施涉重金屬排放建設項目區域限批。浙江省政府於5月中旬召開全省鉛蓄電池行業污染整治工作會議,向環保、衛生、發改等11個省級部門和11個設區市政府,以及17個鉛蓄電池行業重點縣(市、區)部署鉛蓄電池行業污染專項整治行動。至7月初,省環保廳兩次召開全省環保系統專項視頻會議,先後派出200餘人(次),開展了兩輪鉛蓄電池行業大檢查。全省273家鉛蓄電池企業均落實1名副縣級政府負責人作為聯系人,負責專項整治工作。杭州、寧波、湖州長興等地還增設鄉鎮街道負責人作為整治工作監督員。在被關停的255家鉛蓄電池企業中,16家符合衛生防護距離的企業實施就地改造和提升;37家因不符合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