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畏懼公評的環評 何以落實REACH精神?
環保署在環境有害疑義尚未充分釐清,即於10月13日在爭議聲中讓中科四期環評一階審查就過關,即便有再多幾頁的附帶條件,從過去經驗來看,也僅具聊勝於無的裝飾功能。中科三期的開發,環評附帶決議建議鯉魚潭淨水廠加蓋,環評通過後,此事在自來水廠與中科討論下認定不可行即無疾而終;2000年與2002年桃園龍潭兩家面板廠的開發案,廢水排放到列為甲級河川水體的霄裡溪,下游有關係到新竹縣新埔鎮三萬多人的飲水取水口,當時環評結論也提到需注意廢水排放影響取水問題,然而毒水危害,卻到2007年環保署專案小組會議才得到「開發單位已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結論,並召集專家學者討論了一年多的廢水何處去,至今兩家面板廠廢水仍持續排放霄裡溪。上述兩例只是提醒我們,開發業者對於環評審查抱持頭過身就過的心態,已通過的開發案,後續還有多少追蹤、監督、甚至開罰,都只能仰賴環保官員的良心與積極的民眾關心倡議。通過之後,開發業者也多有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