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議通令各縣市政府廢止「市長信箱」
人民對市政府地政處的控訴,市長卻直接交給被控訴單位回函,那和警察局接到報案不去瞭解真相或調查違法,卻直接將信件轉給小偷有何不同?網站上既然名為「市長信箱」就應該有專人替市長篩檢信件內容才是,如果都不顧內容而直接交辦,那人民直接寫給承辦單位不就得了,因此,假民主、不具備功能的所謂「市長信箱」應該廢止。關於台中市「老農的泣訴」,本人以公民記者身份在Peopo上報導了8次,也在台中市政府網站市長信箱上寫了3封信給胡志強市長,卻都被市長直接交給地政處處理。(請見:給台中市胡市長的一封信)請吳院長秘書上網搜尋「老農的泣訴」或點此連結,就可知道整個事件在社會上引起多大的關切,卻只有胡志強市長被蒙在鼓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