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 燒稻草造成空污 嘉縣空拍機取締

    燒稻草造成空污 嘉縣空拍機取締

    嘉義縣環保局因應一期稻作收割期,2015年首次出動空拍機取締露天燃燒稻草,並對過去曾被查獲的熱點區域展開稽查。環保局指出,每年6、7月及10至12月為嘉南地區稻作收割期,少數農友就地燃燒稻草行為,已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及人體身體健康。環保局為遏止農民燃燒稻草製造空氣污染,17日起啟動「露天燃燒巡查小組」機制,針對過往曾查獲的露天燃燒熱點區域,展開稽查大進擊,將全縣分為10個管制分區,隨時巡查管制。環保局長顏旭明指出,環保局曾邀請農業專家學者下鄉教導農友,透過「再利用稻草」切割掩埋方式,取代露天燃燒稻草行為,並於稻草收割期間加強稽查,燃燒稻草陳情案件大幅減少。

  • 污水排放無對策 日月潭向山BOT環評遭撤

    污水排放無對策 日月潭向山BOT環評遭撤

    今年乾旱一度使得日月潭水庫見底,九蛙現身,加劇觀光遊憩行為的環境衝擊。而面對開發不斷,日管處有無能力調查、評估日月潭地區之水質涵容能力與總量管制?也成各方關注焦點。「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BOT案」繼日管處提行政訴願,刪除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所出具之公函之附加條件後,本月3日邵族代表也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認為,廢污水減緩措施及日管處對日月潭水質涵容能力與總量管制的調查、評估之附帶建議,未經確認即通過環評「亦非無疑義」,而撤銷原處分。對此,環保署綜計處認為是程序瑕疵,補開會議確認即可;訴願單位則傾向重啟環評或進二階審議。缺乏完整資訊即下結論?  環署:程序瑕疵邵族以毛隆昌等5位為代表提出訴願,由於本案施工及營運過程,帶來大量廢水污染日月潭,將直接影響居民身體健康;而施工及營運過程產生的廢污水,都排入日月潭水庫,對日月潭水庫水質及水域生態所產生的影響,應進行環評。訴願書說明

  • 美FDA:3年內全面禁止食物使用反式脂肪

    美FDA:3年內全面禁止食物使用反式脂肪

    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16日正式宣布,將要求食品廠商在未來3年內,全面停止在食物中使用人造反式脂肪(Artificial Trans Fat)。此項提議早在2013年就由FDA提出,今天終於拍板。FDA強調,全面禁用人造反式脂肪可有效低冠狀動脈疾病與心臟病的發生率。1990年以來的多項研究發現,反式脂肪會增加罹患冠狀動脈心臟病的風險,每年至少有3萬至10萬人因此而早死。

  • 中國南沙島礁 填海將完工

    中國南沙島礁 填海將完工

    中共外交部昨(16日)首度證實,中國在南沙群島部分駐守島礁上的建設,近期將完成陸域吹填工程;新華社隨後刊發永暑礁最新照片,可見碼頭與飛機跑道均已成形。至於「主動」發布原因,外界認為與7月海牙國際法庭有關。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強調,南沙島礁建設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合法、合理、合情,不針對任何國家,不會對各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造成任何影響,也不會對南海的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無可指責。

  • 碳足跡制 能源局拚年底上路

    碳足跡制 能源局拚年底上路

    政府今年持續推廣綠電認購,不過先前有法人認購綠電時反映,盼政府能提出配套「誘因」,增加法人認購意願。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能源局正加快與環保署溝通,盼今年底能推動「碳足跡」制度上路,幫助綠電認購法人取得具公信力的認證。經濟日報今天(15日)指出,綠電認購還「不夠熱」,不少企業反映,除能在「自願揭露綠電認購名單」見到認購業者名單外,缺乏公正制度或設計,讓業者獲得協助減少碳排放的認證。有業者指出,國內欠缺「碳權交易制度」,也遲未開徵能源稅,難有吸引業者認購的誘因。林全能坦言,碳權交易制度仍需同環保署一同研議,綠色租稅茲事體大,短期難有具體成果。

  • 擲筊請示神明認同 龍山寺縮減4座香爐

    擲筊請示神明認同 龍山寺縮減4座香爐

    香火鼎盛的龍山寺昨天(15日)起將創寺275年來從未變動過的7座香爐縮減為3座,並改用較短的環保香,希望降低對空氣品質與人體健康的危害。繼去年行天宮宣布「禁香禁供」後,龍山寺5月29日也宣布,有鑒於寺廟周邊測得的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較北市平均值高,經過向觀世音菩薩請示並獲得3個聖筊後,自6月15日起,將原本的「7座香爐7柱香」,減半為「3座香爐3柱香」,且香枝改採環保香。據寺方表示,2000年起全寺就完全停燒金紙,2001年起則將7座香爐21柱香改為7柱香(每座爐1柱香),時隔近15年,再把香爐減半,堪稱是創寺以來創舉。龍山寺寺務組長張雪玲也說,因觀光客、香客眾多,難以估算減少4座香爐後將能少掉多少柱香,但會請團隊持續監測周邊PM2.5數值。

  • 高市要求運回垃圾底渣 台東縣環局:不符成本

    高市要求運回垃圾底渣 台東縣環局:不符成本

    在各縣市自行載回焚燒後的垃圾底渣前提下,高雄市環保局有意將外縣市垃圾代處理費由2307元,調降至1700元,台東縣環保局長謝清泉則表示,底渣需有專門的掩埋場,加上運回底渣運費及相關人事成本,其實與目前的垃圾代處理費價格相當,因此傾向處理費維持原價,且不將底渣運回台東。台東縣內垃圾以外運高雄市焚化為主,高雄市年初將外縣市垃圾處理費從1噸730元調高到2307元,導致縣府垃圾處理費年增6千餘萬元,同樣外運至高雄的雲林等縣也大喊吃不消,日前經環保署協商,高雄市日前宣布可望調降至1700元,但底渣須由各縣市自行載回處理。對於高市府釋出的善意,謝清泉說,這項善意距離近的縣市有利,運費較少,但台東運往高雄運費約800元,回程運費約600元,雖然100噸垃圾燒剩20噸底渣,目前縣內符合掩埋底渣標準的山里垃圾掩埋場所剩空間不多,早期規劃、未曾使用的鹿野底渣掩埋場若要啟用,需再編列整理經費及相關人事成本,評

  • 森林法修正 更多樹木納入保護

    森林法修正 更多樹木納入保護

    農委會公布,立法院12日通過「森林法修正案」,將植物園、公園之樹木、行道樹及私人種植之樹木,全面納入保護。農委會林務局說明,修正過的條文經總統府公布上路後,今後土地開發利用範圍內的受保護樹木,如需移植,開發利用者應先提送移植及復育計畫,否則將處新台幣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林務局也說,因為樹木修剪、移植等作業方式,常發生樹木不當處理死亡的爭議,因此也在修正條文中將樹木修剪、移植等樹木保護與管理等,規定應有林業等專業技師負責。此外,林務局並說,將會商考試院及勞動部等相關單位,儘速訂定樹木保護專業人員的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制度,以健全樹木保護管理制度,全面強化樹木保護事宜。

  • 旗山斷層範圍調查未完 國道七號範疇界定會議中斷

    旗山斷層範圍調查未完 國道七號範疇界定會議中斷

    環署15日進行國道七號二階環評的範疇界定延續會議,由於有鄰近旗山斷層疑慮,環團與當地居民在會議展開時便大力要求先中止範疇界定的討論,待中央地調所的旗山斷層與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調查與公告完成。爭論了一上午後,未出席的地調所寄來書面資料,表示「本計畫路線範圍並未位於旗山斷層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地調所表示2014年12月所劃定公告的旗山斷層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範圍由旗山向南南西延伸,最南止於仁武區北部。但民間團體指出此調查僅做到仁武,據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的見解,仁武之後應還有斷層,還需要繼續完成調查,在持續的爭論中,在下午3點多宣告流會,並無進行任何相關內容的實質討論。在5月初的前次會議中,由於旗山斷層在去年底遭地調所公告「旗山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不但年初中山大學環評中的仁武校區開發計畫大亂,國道七號也因此再多了這一項爭議,當時身為成大地科系教授的環委林慶偉曾強調國道七號應根據「地質法

  • 何苦倉促立法? 台灣不減碳,真的會被制裁嗎?

    何苦倉促立法? 台灣不減碳,真的會被制裁嗎?

    先說結論。筆者認為:(1) 年底即將通過的巴黎氣候議定書不太可能會有制裁條款。台灣不應僅僅為了避免被制裁,而在缺乏全盤氣候變遷規劃的情形下急就章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以免跟後續的氣候變遷立法難以協調,甚至以已經通過一部氣候變遷法律作為再度拖延行動的藉口。(2) 著眼於國際貿易、維持競爭力的需求,無論國內是否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台灣的產業本應自主進行減碳,研發更清潔的設備與製程。即使溫減法已經通過,但若產業未來並不遵行溫減法的管制,或溫減法內容過於空洞、管制力道薄弱,則仍然無法扭轉產業競爭力低落的危機。(3) 氣候變遷立法應該擘畫未來10年、20年、50年,甚至100年的生活願景,也是確立國家發展方向、全盤檢討既有法律制度的時刻。台灣人——尤其是青年世代和未來世代——值得更好的氣候變遷立法。(4) 氣候變遷不是只有溫室氣體減量——政府組織、調適、財務、環境責任、保險、國土規劃與土地利用、能源、

  • 立院共識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出爐

    立院共識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出爐

    立法院朝野立委歷經3次協商「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獲致初步共識,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文彥會後受訪表示,草案明訂「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13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中華民國9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50%以下」。邱文彥說,這部法律在民間團體要求、產業團體也能接納下完成協商,希望能夠在立法院16日院會休會前完成立法,今年11月底、12月初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1屆大會將在巴黎召開,這將是台灣對國際社會非常重要的承諾。草案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擬定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及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行動綱領應每5年檢討1次。推動方案應包括階段管制目標、推動期程、推動策略、預期效益及管考機制等項目。草案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為的檢查或要求提供資料命令者,處排放源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

  • 農地如何確保農用? 學者:積極執法勝過修法

    農地如何確保農用? 學者:積極執法勝過修法

    沒有農地哪有農業,農地農用看似天經地義,卻因假農舍、非法工廠入侵,而險象環生,進而影響農業發展。農委法雖推動修法,只是修法就萬事OK了嗎?事實上,現行法令已授與中央及地方農舍興建事前審核以及事後查核的職權,更重要的是台灣農地該如何確保農用?學者即表示,農業發展目標混亂與執行不力,恐怕再多修法仍是徒勞。地方執法  中央要督導農委會雖積極推動修法,然而,修法前,稽核現行法令更應積極進行。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蔡培慧即舉例,農舍法定不能有圍牆,光是圍牆就該查緝。在辦法尚未修訂前,中央政府應與地方政府建管單位聯合查緝。中興大學國際農業研究中心特聘教授陳吉仲則指出,要降低炒作農地動機方法很多,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13、15條,若未符合原要求,縣市政府可撤銷執照。然而,至今有多少不符合要求蓋在農地上的工廠、廟宇遭撤銷?答案若為否定,問題就不在條文修法,而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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