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只有國產化 環團籲離岸風電3-2期選商審查環社影響
明(3日)起,環境部接連安排離岸風場環評初審會議,風場環評潮再襲來。經濟部近期則是公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二期(3-2期)選商規則草案,環保團體指出,選商缺乏環境與社會影響的審查,將造成當地利害關係人衝突。經濟部應捨棄現有競價模式,也不該用國產化項目做為最後評選排序,才能體現淨零的公正轉型精神。低價競比有問題 環團籲經濟部:環社影響不要全推給環評離岸風電政策邁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目標在2035年以前達到15GW開發容量。經濟部27日公布3-2期規則草案,並辦理說明會蒐集各方意見。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主任鍾瀚樞指出,目前的離岸風場已產生諸多爭議,建議3-2期不應再採「低價競標」機制,也不該用國產化項目做為最後評選排序。呼籲能源署採用評選總分來排序,並且將海洋生態保育調查、利害關係人知情與議合、漁業減輕措施等「環境社會影響」,都納入評選排序當中,才是公平選商、也是淨零路徑中「公正轉型」的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