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回顧:北投纜車BOT 爆國家公園弊端 | 環境資訊中心
回顧與前瞻

2006回顧:北投纜車BOT 爆國家公園弊端

2006年12月28日
策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撰文:林忠和;得票率:53%(票數:510)

反北投纜車社區為搶救北投之肺出征帶動經濟效益、解決陽明山遊客交通運輸問題的北投纜車BOT計劃,今年7月爆發官員貪瀆弊案。纜車開發案於招標後,山上站設計變更,由花園綠地改為興建溫泉湯屋,並在尚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情況下,非法獲得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建照,多名官員涉及貪污。

北投纜車被台北市政府列為重大市政建設,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預估,北投纜車營運後將為新北投帶來每年10-36億元的經濟效益,預料也將帶動房價上漲;然而北投纜車在招標後,廠商卻打算在山上站興建83間住房、64間湯屋的二層樓大型遊憩兼員工訓練中心,假研習住宿中心之名蓋溫泉會館,不僅申請建築執照不符規定,也未進行山坡地開發的環境影響評估。據檢方調查,前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收受廠商120萬元賄款,並指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違法配合,讓廠商取得建照施工,因此以貪污罪求刑12年;得標廠商儷山林董事長郭銓慶則被因行賄罪,被求刑2年2個月。另外涉案的還包括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蔡佰祿、主任祕書蔡銘添、許國榮等。

環保署表示,2001年3月台北市政府提出的北投纜車計劃,只有纜車及餐飲設施,沒有研習中心或住宿設施,總開發面積為9.5公頃,依環評法規定,總開發面積少於10公頃,因此無環評需要;但環評法亦規定,國家公園內的文教設施只要超過1公頃,就需做環評,新增加的研習住宿中心面積達3.5公頃,依法需要進行環境評估,陽管處已撤銷原發建照,若台北市政府不能說明2001年的纜車與2004年新增的研習住宿為不同開發案、廠商又不願放棄山上站的素地開發,則全線都要待重新環評審查通過後,才能動工,並且要重提水土保持計劃。

包括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北投生態文史協會及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等環保團體,在弊案爆發後即提出「馬上解約、馬上停工、馬上撤照、馬上環評」等四點訴求。八頭里仁協會理事長楊俐容則表示,發展觀光不一定需要纜車,當地住戶希望纜車工程立即停工,恢復北投公園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