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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失靈 中國漁業超額捕鮪沒在怕

2014年10月09日
作者:劉虹橋(中外對話中國水危機分析師)

中國一家遠洋捕撈公司為了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承認超額捕撈大目鮪而無需擔憂受到懲罰或影響營利。環保組織提出質疑,公司上市受阻。

東港魚市場內滿地的鮪魚面臨被拍賣的命運。攝影:金磊

沒錯 我們超額捕鮪

中國一家行業領先的遠洋捕撈公司在謀求香港上市時,遭遇環保組織質疑。該公司原定於9月30日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但因公開招股時間延遲,正式掛牌日期或將順勢延後。

9月17日,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香港)向香港交易所發出申訴信,指責中國金槍魚產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國金槍魚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使用過時數據,以降低該公司在環境和可持續發展上的業務風險。

3個月前,中國金槍魚公司在其招股說明書中直言,中國漁船已多年違反國際漁業捕撈公約,在太平洋和大西洋海域超額捕撈被列為「脆弱」等級的大目鮪。但是,無論國際公約還是中國政府都未對具體企業或捕撈船設定捕撈限額,這意味著中國漁船無需為超額捕撈負責。

中國金槍魚公司於2014年6月20日向香港交易所遞交了IPO申請材料,並於9月初進行路演。該公司還在此前的招股前推介會上表示,計劃通過上市集資1至1.5億美元,用於擴大船隊、建設加工產業、開發中國銷售市場。

該公司原定於9月18日進行公開招股,於9月30日正式上市。但是,公開招股已被延遲。香港交易所信息披露網站顯示,直至9月26日,其上市申請仍在「處理中」。

根據招股說明書,中國金槍魚公司在中西部太平洋、東部太平洋和大西洋擁有一支由24艘漁船組成的遠洋艦隊,其捕撈的兩種高端鮪魚種大目鮪和黃鰭鮪分別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易危物種」和「接近瀕危物種」。2014年前3個月,這兩種高級鮪魚的收益佔比達96.3%。

而且違反公約

根據區域漁業管理組織《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和管理公約》(WCPFC)和《大西洋鮪魚養護國際公約》(ICCAT)數據,中國作為公約成員國,曾多年違反大目鮪捕撈限額。

在2006年、2009年、2010年和2012年,中國漁船的實際捕獲量超過WCPFC分配給中國的捕撈限額,4年累計超捕7998噸。2005年至2007年,中國漁船每年的實際捕撈量都超過ICCAT分配的捕撈限額,3年累計超捕3799噸。

鮪魚是一種經濟價值很高的高度洄游魚類。全球17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對鮪魚等有經濟價值的洄游魚類的進行管理。每年,區域漁業管理組織通過漁業資源配額體係向各成員國分配捕撈限額,以此約束和管理各國在公海的捕撈行為。

在WCPFC和IATTC之外,中國金槍魚公司的作業區域還受到《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公約》(IATTC)的管理。這些公約目前僅對大目鮪設定捕撈限額,尚無適用於黃鰭鮪的具體捕撈限額。

招股說明書稱,根據IATTC和ICCAT分別於2013年和2010進行的資源評估,大目鮪在兩大海域要麼並未遭到過度捕撈,要麼過度捕撈已不復存在;而WCPFC於2011年進行的資源評估,雖指出「出現大目鮪資源過度捕撈現象」,但大目鮪資源未被過度捕撈。

針對上述表述,綠色和平指責說,根據WCPFC科學委員會於7月25日發布的大目鮪數量評估,大目鮪數量已達「警戒線」水平,需要立即停止捕撈以恢復其數量。

綠色和平還指責說,中國金槍魚公司似乎濫用漁業法規漏洞,並假設中國政府和國際社會在未來不會加強鮪魚保護或懲罰違規者,在此基礎上評估新股價值和預測企業利潤。

中國金槍魚產業集團承認,鮪魚儲量是有限的自然資源,捕撈活動受到嚴格限制,無論是區域性漁業組織還是中國政府對捕撈限額的更嚴格管理措施,都會影響公司的商業和財務狀況。

但是,超捕不會受到制裁

即便如此,中國金槍魚公司還是在招股說明書中指出了兩個令人遺憾的現實: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分配的捕撈限額對成員國並無實際約束力;不僅中國無需為超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中國企業和捕魚船也不受捕撈限額制約。

招股說明書稱,WCPFC和IATTC未對超捕行為設置任何制裁措施。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中國漁船的超額捕撈行為至今未受到制裁。文件還援引該公司法律顧問遼寧海大律師事務所的分析稱,即便區域性漁業管理機構在未來實施新的制裁機制,中國也不會因其歷史超捕行為而被追責。

中國金槍魚公司指出,時至今日,中國政府都沒有對國內的個體漁業公司或漁船施加大目鮪或黃鰭鮪的任何捕撈限額。並且,該公司並不認為中國政府會為確保中國遵循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的捕撈限額要求而改變這一狀況。

中國金槍魚對其面臨的法律漏洞直言不諱。招股書稱,該公司「並無可能就過往於大目鮪捕撈限額體制下的捕撈量受到WCPFC或(倘使用)IATTC任何潛在的處罰的風險」,也「無需受區域性漁業組織(包括WCPFC 、IATTC及ICCAT)採納的大目鮪具體捕撈限額的規限」。

超額捕撈難永續 投資請明察 

但實際上,由於大目鮪數量日益減少,區域性漁業組織日後可能削減在東西太平洋和大西洋的捕撈份額。2013年12月,WCPFC已經開始調整各國的捕撈限額限額。至2017年,中國在該海域的大目鮪捕撈限額將從2013年的10673噸,逐步降至7049噸。

「該集團沒有坦誠未來將更難捕獲大目鮪的事實,投資者必須審慎關注。」綠色和平資深企業顧問李詠新說。

中國金槍魚集團雖未在招股說明書中透露其具體捕撈量,但從銷售和收益情況看,該公司的高端鮪魚銷售量逐年攀升。2011年至2013年間增長了1.6倍,達7145.3噸。

據弗若斯特沙利文諮詢公司(Frost & Sullivan)統計,中國金槍魚公司是中國最大的超低溫高端鮪魚延繩釣漁業公司,2013年收益佔中國該種漁業生產總收益的22.2%。

中國政府很少對中國漁船在遠洋漁業活動中的超額捕撈問題進行公開回應,但國際社會對此指責不斷。一份由加拿大海洋生物學家Daniel Pauly等人於2013年評估稱,中國在2000年至2011年的實際年均遠洋捕撈量約為460萬噸,遠遠超出中國報告給聯合國糧農組織的36.8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