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科立法委員在環保工作的期盼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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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科立法委員在環保工作的期盼

2001年12月12日
作者:陳曼麗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

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活動落幕了,幾家歡樂幾家愁。

選舉前,主婦聯盟和民間21個團體共同推動「環保選舉運動」,共有45位立法委員候選人簽署,選戰結束,其中30位當選,當選比率66%。選舉的過程是艱辛的,候選人的壓力與亢奮是我們所能了解的,祝福經歷過這一場選戰脫穎而出的戰將,可以有勇氣投入另一個戰場-立法院。未來,我們期待能與這些曾允諾當選後能為環境努力的委員們,有更良好的溝通協調,可以在關注的民生環境議題上一起努力。

當總統為達成確立國家認同、突破兩岸關係、推動民主改革、振興經濟發展、消除隔閡對立,承諾與朝野政黨在權力及資源上分享及共治。在這裡,我們仍看不到總統對環境的承諾與目標。追求環境可以永續,讓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可以健康生存,為環境看守把關的工作就益顯重要。我們常說:環保無國界。環保亦應無黨界、無縣市界。當基隆河無法排流大水時,水就淹到我們家門口,水哪管你是什麼黨派?

環境受侵,每個人所付出的精力和金錢代價,就會反應在社會的不安上。國家要安定,不是只有政治安定,也要環境安定,人民安居。立法院既是台灣最高民意機關,就應真實反應人民之所望,立法委員扮演的角色益發重要,畢竟每一位立法委員,都是由數千或數萬選民一票票累積起來,將他(她)送入立法院,表達民意。

我們期望新階段的立法委員能揚棄一己私利,為公眾事務多多用心,不要為反對而反對,人民已經厭惡口水滿天飛的表演。因此,我們重申回歸立法本質,為國、為民共創新紀元。

第一、立法院應避免透過政黨協商而決定立法法案。在立法院的政黨協商中,往往只有黨的利益,政黨彼此交換所支持的法案,讓它順利過關。在利益團體的遊說下,政黨也可能為利益團體發言或支撐,以致在協商中妥協。但是,環境是無法妥協的。誰來替環境代言?環境是全民且是未來子孫萬物的資本,沒有人有權糟蹋。因此,我們要求立法院應避免用協商手段決定重要的民生法案及環境法案。立法院應多召開公聽會,把法案攤在陽光下,讓有興趣的民眾或團體得以參與建言。

第二、第五屆立法委員應努力推動環境有益的法案。目前,台灣的環境基本法尚未通過。新當選的立法委員應積極推動環境基本法的三讀立法完成,以維環境大法的源頭法案。此外,在電業法、促進再生能源法、節約能源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海岸法、環境選舉等環境相關法案,亦應積極立法,以落實非核家園、資源循環、永續台灣的目標。

第三、應促使政府整合相關單位成立環境資源部。莫再將國土切割,分由不同的部會掌管,致使山林、水土沒有整體管理,環境資源遭受破壞。民間團體早已提出「環境資源部的構想」,唯遊說尚未成功,希望本屆能夠改造政府組織成助。

第四、反對縮小林地、開發溼地、破壞山林與海岸之政策。政府一味只想開發利用國土的心態,鼓勵更多的開發行為。新任立法委員應有前瞻性作為,將不適合的開發方案予以阻止,方可留下好山好水給子孫。

第五、推動非核家園理念的落實。目前非核家園已成為行政院的政策,但落實工作尚未推動,新任立法委員應檢視各部會是否在經費及事務上有所編列推動方案,以達非核家園的目標。

邁入二十一世紀,全世界都希望能朝永續地球方向發展,新科立法委員更應責無旁貸,為台灣的未來掌握方向,現民智已開,鼓勵民間參與公眾事務,共同努力,以臻向上提升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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