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為協助紓緩旱象,已協請全國各縣市政府提供共41座污水廠處理後的放流水供外界免費取用,可作為洗掃、澆灌路樹、洗街抑制揚塵、沖廁等生活雜用用途。

透過廠內既有加壓裝置及取水口等方式供外界取水,全台41座處理廠每日可供回收水量8.7萬立方公尺,民眾只需填寫使用申請表,即可免費取用。
營建署表示,世界各國已逐漸將水再生利用規劃供作景觀或沖廁用水、工業用水或作為乾旱時期的救急水源。「一滴水至少使用兩次」,更是先進水務國家新加坡管理水資源的理念,也是全球永續發展的重要目標。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台灣每年降雨量約950億公噸,扣除蒸發量、逕流量後,能使用的約有210億噸,只占了降雨量的22%,可說是保水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