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2日
摘錄自2015年4月21日自由時報南投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每年2至4月,廟會因燃放鞭炮、煙火,細懸浮微粒(PM2.5)的空污指數往往偏高,但縣環保局指出,除非比照稻草、垃圾焚燒衍生的空氣污染方式納管,否則燃放鞭炮、煙火衍生的空污目前仍然無「法」可管,建請中央正視並修訂相關法規。
今二十一日(農曆三月三日)係玄天上帝(俗稱帝爺公)聖誕,昨日縣內供奉帝爺公的宮廟紛紛舉辦祝壽活動,如名間鄉受天宮號召帝爺公乾兒子及乾女兒回娘家、集集鎮武昌宮則辦理康樂晚會活動,鞭炮聲四起,另埔里日前也因宮廟燃放鞭炮、煙火,細懸浮微粒濃度還一度破表。
環保局表示,細懸浮微粒濃度區分10個等級,4級以上便有害人體健康,惟鞭炮、煙火管理目前屬於消防單位職責,且僅就堆置、施放等安全性進行管理,空污方面並無法條予以約束,令該局備感無奈。
該局強調,2至3月係土地公、帝爺公及媽祖的聖誕廟會季節,對於類似宗教文化活動,也絕對尊重,但根據監測結果,今年1月細懸浮微粒濃度多半在35毫克低等級以下,2月以來都在40毫克中等級以上,若鞭炮、煙火也能比照隨意焚燒稻草、垃圾所造成的空氣污染,依廢棄物管理法處置,對於環境品質維護絕對有正面幫助,進而降低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