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認證RCA因果 勞部:補償職災給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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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認證RCA因果 勞部:補償職災給付

2015年04月22日
本報2015年4月2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RCA工人在民間團體的協助下,訴訟十多年終於在上週五取得「部分勝訴」。「這個判決是一個機會」勞動部長陳雄文22日在立院衛環委員會答詢時表示,由於台北法院判決中的「合理蓋然性」理論,讓工人罹病與RCA的因果關係已獲得肯定,現在將重啟研究,並依判決補償照顧,更宣示會對亡、病者依職業病標準追加勞保給付,尚未罹病者,也會給予繼續健康檢查的追蹤與持續照顧。

17日宣判當天,會長劉荷雲想起多年過程,情緒激動

但有意進場參與討論的RCA工人與工傷團體卻無法入場表達意見,他們在立院外強調政府應對8萬RCA員工負起「全面給付、全面道歉」的責任,而非僅處理已獲勝訴的455人。

「RCA的這個判決對職災認定有跨時代的重要性。」不管場外的民間團體,或委員會內的立委皆提出如此肯定。17年前的勞委會對RCA案進行研究,但當時以沒有致癌證據跟因果關係為由,鑑定其非職業病,此報告當時重創了工人的求償行動。但近年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機物已證實為致癌物,如今在民間團體與義務律師團的努力下,終獲得法院認證。台北地方法院以流行病學「合理蓋然性」理論,認定RCA工人暴露於有機溶劑中,並罹患與三氯乙烯相關的特定疾病,確定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

RCA員工怒吼:勞動部道歉、全面給付

判決出爐後,勞動部的態度也如陳雄文所說「大U turn」的轉彎了,日前已表態「勞保給付對RCA工人從寬認定」,將針對勝訴的445名勞工召開專案會議研商,循行政程序將兩者結合,重新做職業病認定。認定後即依勞保相關規定核發職災給付。但場外工人的訴求卻是所有曾在RCA工作的8萬名工人皆該同獲這些賠償,他們強調許多當時沒有參與訴訟的工人病痛纏身,政府應有更積極的作為。

對此,陳雄文則表示,第一波先處理已獲法院認定的勝訴工人部分,其他並未提出訴訟的勞工,經過第一階段結束後再討論。「現在是行政部門強行介入的時候了。」立委江惠貞、林鴻池等建議勞動部應直接承擔,不要再對未訴訟的工人做職業病認定,以爭取時效。 輔大公共衛生系副教授林瑜雯亦表示,此案職災的「因」已無事證證據保全,再開會也無法討論出,但此案明顯是過度暴露毒性化學物質所致,勞動部依法院的論證去判定職業病即可。

不要下一個RCA 立委要求第三方專業檢測、加強抽查採樣

RCA工人的犧牲,推動勞動部與前身勞委會提出包括受僱員工體檢追蹤檢查、放寬勞保給付認定年限、乳房切除納入殘廢給付、集體訴訟的假扣押擔保等政策,更在職安法中訂定「RCA條款」,將工人接觸化學物質紀錄納入健檢資料等,但衛環委員會的立委多認為,仍有不少需要補強的部分,勞動部不該趁著民間努力得到成果時「吃豆腐」。

例如職業病的因果關係一向難以證明,包括化學物源頭管制、加強抽查採樣「職業環境評估資料庫」的資料真實有效,便受視為首要。

台灣職業衛生學會監事郭泰麟指出,職業環境評估資料庫由於缺乏第三方稽核的機制,使得廠商通報的資料淪為「備而不查」,例如證明廠商提報的環境監測資料為真,如何加強抽查以提高可信度、廠商監測人員僅有每年6小時的訓練,是否適宜專業能力都需要檢討,否則此無效制度繼續運作只怕再有下一個RCA。

立委林淑芬也指出,應由廠商付錢,再由勞動部出面聘任公證單位進行檢測,而非繼續由廠商自行聘請,以免檢測結果只會對廠商有利。

至於法院判賠的5.6億該如何跨國求償也獲討論,雖然日前報載投審會曾表示RCA仍有10億在台,因為訴訟進行中,投審會未曾准許其股權轉讓或撤資台灣,但陳雄文一再肯定表示RCA早已脫產。立委普遍認為應該由勞動部出面並擔任訴訟主體,以政府的角色出面求償,而非只採協助民間團體的態度,但陳雄文指出,除了要待正式判決書送達、確認RCA是否還會上訴以外,民間團體與義務律師團努力了這麼久,是否此時願意接受政府的協助甚至合作,仍須徵詢對方的意見。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