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境外再處理案 立院:凍結3個月再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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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境外再處理案 立院:凍結3個月再議

2015年06月11日
本報2015年6月1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陳文姿報導

台電擬將核一、核二廠部分用過的燃料棒送海外處理一案,11日經立院黨團協商後,決定凍結預算,交由專案決策小組於3個月內做出決策,於此期間內台電不得先行上網招標。反對核廢料境外再處理的民間團體對此協商結果表達遺憾。

民間團體對於協商結果並不滿意,認為應即刻刪除。攝影:陳文姿。

民間團體對於協商結果並不滿意,認為應即刻刪除。攝影:陳文姿。

預算案遭凍結 再處理招標案暫停 

今年2月台電上網公告招標 「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預計以112.57億元的預算,將1200束、約200噸的用過核燃料棒送至海外處理。此案預計可緩解核燃料貯存空間不足的問題,作為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設施無法啟用的應變方案,相關經費將由核後端處理基金支出。

但由於此案違反預算法,立院經濟委員會要求須先先通過預算案才可以進行招標,台電只得先暫停招標,並積極爭取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預算。

立院從10日傍晚開始進行本案的黨團協商,但未能取得共識,今日上午再議,最後達成預算先行凍結的結論。將由立委依政黨比例組成專案決策小組,於3月內做成決策,再決定預算是否解凍或刪除,預算通過前台電不得進行招標。

核廢海外再處理 涉諸多疑慮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環保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團體昨日便在立法院群賢樓前靜坐,進行場外施壓,並要求立院全面刪除預算。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與尤美女以及台聯黨立委周倪安等都到場聲援。

連續3日靜坐等候結果的民間團體對此結論表示遺憾。民間團體認為此案有追加預算的風險以及核安管制的疑慮,對台電將核廢境外處理的評估過程也抱持質疑。

民間團體在立院外靜坐,監督協商過程。攝影:陳文姿。

民間團體在立院外靜坐,監督協商過程。攝影:陳文姿。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大部分台灣人都不曉得台灣正要把核廢料送到國外去,而且只是送一小部分,不是送全部的核廢料。」她補充「這次核廢料境外處理讓民眾有錯誤印象,以為花費112.57億,核廢料就有解,但其實這次將小部分核廢料送出國只是為了讓核一二廠能繼續運作。」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徐詩雅說明,國際間已不再將核廢料交給他國處理。此案內定由法國核工大廠AREVA接手,而依據法國法規,外國核廢料不能放置法國,因此,處理過後的鈽鈾最後可能會回到台灣。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說,20年後問題依舊存在,這並非是符合世代正義的處理方法。

核廢管理專責機構有待建立

台灣目前仍缺乏核廢料處理的專責機構。今年,行政院曾提出經濟部所擬的「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以籌設國家核廢料專責機構,並推動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立委也提出另一學者版「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認為,設立處理核廢的專責機構的大方向是正確的,但目前兩版本都有嚴重瑕疵。環境律師詹順貴指出,政院版的條例空洞無物,學者版的核廢法草案缺乏地方性公投,是民主倒退。目前兩版本都遭擱置。

廢核已成事實  核廢料處置方案仍無解

民間部分人士質疑,既反對核廢境外處理,又反對乾式貯存,什麼才是大家願意接受的核廢料處置方案?

徐詩雅認為,應該先訂出廢核期程,計算出核廢料種類與數量後,才能推估中長期方案。台灣環保聯盟北海岸分會執委王鐘銘則指出目前核廢料處理問題上的兩大難處-信任與決心。

2013年政府與民間曾一度成立「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雙方均一度抱持高度期望,但協商過程中,互信逐漸崩潰,最終蘭嶼、北海岸、台東、屏東四核廢災區退出協商平台

王鐘銘表示,現在要做的是重建互信。在政府與民間雙方沒有互信的基礎下,是無法談出解決方案。而這樣的不信任感是雙方面的,民間覺得官方騙人,政府覺得民間是意識形態反核,談什麼都沒用。

其二,到底政府下定決心處置核廢料了嗎?官方有沒有決心?民間有沒有決心?

「當廢核已經成為事實,而核廢料處置卻八字還沒有一撇。」他沉重的說,「如果核能政策不底定,怎麼談核廢料處置?但是核能政策確定了,誰又來關心核廢料?北海岸人心中沉重的負擔,現在真有能力談嗎?」

作者

陳文姿

理工科系畢業的打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