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中期,派駐台灣的英國廈門副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史文侯)沿著魚路古道旅行,他用一天的時間,從金包里磺港出發,經過擎天崗,走到士林,並寫下過程見聞,為魚路古道留下歷史紀錄。這些他走過的路、拜訪的地點,該以何種形式保存,並讓當今走訪者感受這段獨特的經歷呢?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1日舉辦「都市保護區實務與經營管理國際研討會」,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劉益昌以「人文史蹟在國家公園的角色與意義」為題演說,從台灣歷史發展的脈絡談到國家公園文化保存的重要性,貫穿北海岸金山到士林北投的魚路古道即為一例。
魚路古道見證了台灣國家公園在文化保存上的重要性。攝影:廖靜蕙。
走一趟魚路古道 體會前人歡喜
與台灣北部社會文化發展息息相關的魚路古道,這幾年透過研究調查,2013年8月陽管處公告劃設為金包里大道史蹟保存區,將大油坑、擎天崗到許顏橋以文化資產保存下來。
魚路古道從北海岸的金山,穿越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路到北投士林,形成了北海岸跟北投士林之間人群重要的交通孔道,也就是公路未發達之前,人們交換、貿易、婚嫁、宗教、習俗所使用的道路。
這條路沿途充滿了常民歷史記憶,透過地層留下清朝人打破的碗盤,了解並想像當時的人們,東來西往的過程中,走到這裡必須稍作喘息,此地就成了小小的吃飯休息處;挑夫把東西挑到台北賣了之後,手邊有了一點錢,回來又會到這裡喝酒,因此常常打破碗;於是考古學家就在這很小的面積裡,挖到大量人類遺留的器物。
劉益昌說,考古家透過研究理解到這條路的重要性,尤其到了中晚期以後,因為硫磺這項現代化學工業重要的原料,而有德記礦業設立在道路旁,和煉硫磺有關的遺物都出現在這附近。
「金山和北投士林之間人群的互動關係體系,更重要的是聚落保存了人類活動的遺留,都對國家公園具有重要的意義。」他說,因此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的通盤檢討,就特別提出這項具有歷史意義的場域,劃設為史蹟保存區。
魚路古道透過國家公園保存,維護良好景觀。攝影:廖靜蕙。
貫古穿今 在國家公園跳越時空
「史蹟保存區的劃設,連結了人類長期在國家公園活動的歷史,貫古穿今,絕對不只是現代人的活動。」劉益昌說。
提到國家公園,一般民眾立即聯想到休閒旅遊,還有一部分民眾聯想到維繫生物多樣性,但卻少有人知文化資產的保存是國家公園三大選定標的之一。
在《國家公園法》裡,國家公園選定的標準有三大標地,其中一大項就是「文化資產及史蹟」,按照國家公園土地分區管理編定為「史蹟保存區」。然而,歷年來國家公園對於人文史蹟的研究調查不多;當地景、生物多樣性、建築等跟人產生連結,才能萌生價值感,保育才有可能。
「國家公園的設置是從人和環境的關係,思考人類的福祉。」他接著說,台灣把人和其他物種,放在平等的地位思考,是很大的進步;人無法排除在生態系統之外,也不能忽視文化多樣性的重要,兩者共榮共存,並應等同視之。
金門國家公園設立初衷,也脫離不了人文色彩。攝影:朱惟君。 |
國家公園發軔與自然保育有關,也和人脫不了關係。台灣幾座國家公園的設置,脫不了人文色彩,例如金門國家公園是戰地型國家公園,台江設立初衷是討論台灣當今兩大文化體系中,漢文化體系進入台灣的入口。
早期國家公園是把人排除在外,卻又發現國家公園內存在許多人類活動的史蹟,陽明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位於北部大屯山系的火山地形,是台北盆地和北海岸之中的塊狀區域,大台北地區高度仰賴陽明山生產、生活,可說是大台北人的生命軸。
台灣真正的歷史長達數萬年,最重要的改變是6000年前左右,從亞洲大陸、東南沿海的一批人進入台灣,一步一步演化成當今台灣原住民祖先;過程中非常重要的是10~12世紀漢人進入台灣西海岸和北部地區。
漢人不是17世紀才來台灣嗎?劉益昌解釋,考古證據證明早在12~14世紀已經有大量的漢人來到台灣,而且9世紀末到10世紀初開始,漢人就陸續來到台灣;無論台灣北部、西海岸、西南海岸、小琉球,到處都有過去漢人遺留的痕跡,有別於現在社會對台灣史的認知。
多一點知識系統 照顧人類福祉
陽明山的歷史則需放在北台灣的歷史脈絡來看。陽明山的山腳下的台北盆地,即有從舊石器時代到新石器時代早期的大坌坑文化;雖然台灣人類早期發展集中在海岸地帶,但陽明山大致在4000年前,就有人類活動的痕跡;芝山岩文化是3600年前從福建移民到台灣的單一文化,在台灣活了400年以後就被同化;接著陸續發展出盆地內側和北海岸的圓山文化以及西北海岸出現的植物園文化遺址,與住在台北原住民有關的十三行文化。
16~17世紀荷蘭、西班牙人紀錄的台灣各個不同族群,包括台北盆地現在稱為凱達格蘭族的各個不同支系;日本人來台初期,清楚介紹台北盆地有許多原住民部落,而且一部分就在陽明山上。那麼,這些族群現在到哪裡了?劉益昌說,其實哪兒都沒去,只是因種種原因變成了「我們」,而且無法確認誰是誰。
「國家公園設置的目的是當代人類的福祉,而當代人類的福祉,必須從國家公園的設施以及所保存的資產反映過來,除了休閒步道旅遊之外,更應從國家公園的基本標的著手。」他認為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應認真思考文化的力量,重新界定國家公園的價值,從最大的角度思考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除了休閒娛樂,可以給更多的知識體系。
他在演講結尾特別肯定前次國家公園法修法中,將「原住民族認定為祖墳地、祭祀地、發源地、舊社地、歷史遺跡、古蹟等祖傳地,並依其生活文化慣俗進行管制之地區」列入史蹟保存區的畫設標準,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7年簽署的「文化多樣性公約」。
「台灣是兩個大的文化體系所構成的國家,現在主要由漢人管理制定國家制度;但是佔人口數2%的南島語系原住民,6000年前就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生活了。」他說,這兩大文化體系中,應透過立法制度、彼此諒解、尊重,才能取得真正的和諧。國家公園文化史蹟具有文化多樣性的意涵,保存文化多樣性將是國家公園施政最重要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