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1×法律】目前的氣候行動——2015年的立法總結 | 環境資訊中心

【COP21×法律】目前的氣候行動——2015年的立法總結

2015年12月16日
作者:清華大學國際氣候變遷發展及法制研究室

UNFCCC近日發表了一篇報導,名為「目前的氣候行動-2015年的立法者總結」,介紹世界各國完善的氣候立法,及這些立法如何帶動公部門和私部門進行減排。以下簡單進行說明:

COP PARIS

大會主席敲槌通過巴黎氣候協議。圖片來源:COP PARIS

在碳權定價方面,為碳權標上一個合適的價格,將能鼓勵投資和使用低碳燃料/技術。目前估計有40個國家已經、或正計劃為碳權定價,此份報告將會產生更多國家的跟近。

在補貼方面,在2013年,有將近5500億元花費在直接對化石燃料的補貼,這也阻撓了對低碳燃料和潔淨能源的投資,而被認為是低效能的補貼。在亞太經濟論壇上已經同意減少此種對開發中國家的低效能的補貼,包括安哥拉、埃及、印尼等國都已藉其較低的油價來砍去對石化燃料的補貼。

在資金和能力建設方面,開發中國家需要更多幫助以支付技術和經濟前期的成本。該報告指出在2050年前每年都需要1兆的投資以避免氣溫上升2°C。

在機構、規則和法規建構方面,負有實行和監督義務的機構需要有適當的資源和授權。在潛在的非國家行為者(non-state actors)方面,透過氣候行動之非國家行動區(NAZCA),可以讓這些非國家行為者扮演有效協助者的角色。

在利馬-巴黎行動(Lima-Paris Action)下,大型的跨政府、聯合國團際、非國家行為者間、民間團體間的合作活動也將帶著大家前進,例如這次巴黎的會議。接著,以下則就各領域較為成熟的立法進行介紹:

再生能源

去除水力發電,再生能源占全球發電總量之比例、從2009年的1.8%,成長到2014年的9%,帶領58%的淨成長,其成長幅度超過煤炭和天然氣的總和。

在韓國,其建設所謂「智慧電網」(smart grids),利用數位科技更有效的配置能源,使其在電網範圍較大的情況下,仍能低碳發電,並改善能源之效率性。在「非洲集團再生能源合夥關係」(African Group Renewable Energy Partnership)中,其建立全球性的合作關係,以加速能源技術的轉移,進而拓寬再生能源使用的範圍,舉例而言,躉購電價和其他誘因,都是進行技術轉移的方式。在2020年,該合夥關係將能在非洲設置至少10萬GW的再生能源容量。

能源有效利用

根據國際能源機構(IEA)的評估,增加能源有效利用方面的投資,在2035年會為全國經濟帶來18兆的淨收入。

在丹麥,國家能源效能責任機制(National Energy Efficiency Obligation Scheme),藉由允許參與者將成本轉嫁給使用者、並提供信用貸款,進而提供中立的成本給參與者。聯合國的世界銀行永續能源中心,則設立加速全球能源效率化平台,使透過各國領袖在各方面的行動和承諾、採用綜合性的政策及投資藍圖,使計畫得以實行,進而會使2030年能源在效率性方面有加倍的成長。

交通

聯合國環境計劃署(UNEP)估計,在2020年前,可以藉由減少陸運、空運和海運部分的碳排放,來達到減排1.7到2.5億噸二氧化碳的效果。

在墨西哥,墨西哥市自2005年起即不斷擴大其公車快速交通系統,目前有1/10的私家者持有者已經開始改搭公車。交通、永續發展和氣候變遷合作關係(SLoCat Partnership)於永續交通上亦有創舉,其整合了全球超過90個貨運和客運機構,促進開發中國家低碳運輸,並讓交通在消除貧困和永續能源問題上產生最大的效果。

碳捕捉、使用和封存

全球現有12個正在進行的碳捕捉和封存計畫,另有10個正在準備中。國際能源署估計,如果有足夠的資金、固定的融資,到2020年為止,可以利用碳捕捉和封存計劃每褘封存20萬噸的二氧化碳。

在挪威,1991年即設置了碳稅,並逐漸增加此部分的稅率,以此提供封存二氧化碳的誘因,其目前每年可封存0.9億噸的二氧化碳。另外,碳封存領袖論壇(Carbon Sequestration Leadership Forum)一是個首長型的論壇,其發展、實施有效的碳封存技術,該團體開放世界上較大的石化燃料生產國和使用國參與碳封存的研究和發展。

二氧化碳以外之溫室氣體

美國環境署估計,在2020年,全球可以達成相當於2.7億噸的二氧化碳當量的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減量,且每噸之成本小於美金50元。

在歐盟,歐盟排放交易系統的運作,使一氧化二氮的排放得以透過硫酸廠進行減量,在2013年的一氧化二氮排放已經不到1990年的15%。蒙特婁議定書在臭氧層破壞的章節中,亦規定一個國際條約,以逐步淘汰有損臭氧層物質之製造,目前相關物質的製造已經不及1989年的2%。

在今年11月於杜拜的會議中,各國已商定了一個控制氫氟碳化物增長的方式,雖說氫氟碳化物對臭氧層無害,但其有顯著的氣候影響。

土地利用

據聯合國估計,當每二氧化碳當量之邊際成本落於50至100元美金時,在2020年,農業即具有直接減排1.1到4.3億噸的潛力,而林業此時亦具有直接減排1.3到4.2億噸的潛力。

在中國,為了在2020年再增加4000萬公頃的林地,其正在透過立法與實行,進行結合造林、森林保護和永續森林的建設,與此同時,其亦在將森林整合於國家減排交易系統的試點中。此外,2020年成立之熱帶雨林聯盟亦正在創造東南亞、中非、西非和南美地區的零砍伐模式。

最後,該報告指出,許多為減排而合作進行的特別行動,也帶來額外的好處,使某些地區進行適應活動、或使國家和地區能更有彈性的處理氣候變遷的問題。筆者認為,在這些有效的政策和國際合作之中,我們不但可以看到環保和經濟的雙贏,也在人類和氣候變遷的對抗上投下一絲更新的曙光,我國未來在進行相關立法、或施行相關法規時,實應參考此報告思考我國現行規制之適當性和效率性,相信必能得出最佳之結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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