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審基改用年年春有問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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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審基改用年年春有問題

2014年07月05日
GMO面面觀2014年7月5日報導

中國農部1988年核准了孟山都的除草劑年年春(即農達,主成份嘉磷塞)的使用。農部當初審核時所根據的研究報告,是在孟山都的實驗室進行,給老鼠口服或與皮膚接觸 嘉磷塞,為時短短幾天,報告結果認為對眼睛、皮膚沒影響,也不會引起過敏。現在關心食安人士要求農部將那份報告公開;農部轉而要求孟山都。但是該公司表示研究中包含公司的營業秘密,況且公司從未在世界任何公開過該報告。食安人士當然不滿,已經在上訴中。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於歐洲。嘉磷塞使用許可需要重新申請審核,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委託德國辦理。德國根據兩篇毒性長期試驗報告,建議將 嘉磷塞一個人每公斤體重的可接受攝取量(ADI),由每天0.3調高到0.5公克。Tony Tweedale代表民間團體要求公開那兩份報告,但是EFSA與德國主事機構都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農藥行動網(Pesticide Action Network,PAN)要求德國該機構提供,也得到同樣理由與結果。不過歐洲PAN與荷蘭綠色和平曾到法院告歐盟執委會拒絕提供年年春詳細成分乃違反聯合國奧爾胡斯公約(Aarhus Convention)。歐洲法院已在2013年裁決任何物質釋放到環境,其資訊文件應無條件公開。據此Tweedale已再度要求EFSA公開相關資訊。

廠商與官方的拒絕讓人懷疑是否有不可告人之事﹖在2011年地球開放資源組織(Earth Open Source)發表報告《年年春與出生缺陷:大家被蒙在鼓裡?》,指出廠商在1980與1990年代自己做試驗,就已知道 嘉磷塞會讓試驗動物出生缺陷。德國政府其實都有這些報告,但都加以保密,在撰寫報告時都用非科學的理由故意忽略這些研究結果,而且採用早期的對照試驗,來稀釋出生缺陷數據,因而導致 嘉磷塞安全的結論。歐盟執委會只看到可公開的部分,在2002年允許其使用。因此若民間團體可以拿到廠商的原始報告,包括試驗方法與結果的原始數據,就能夠重新檢視 嘉磷塞的安全性。那麼結論可能與官方不一樣。

美國環保署前職員Evaggelos Vallianatos兼年出版一本書,書名《毒藥的春天:汙染與美國環保署的密史 Poison Spring: The Secret History of Pollution and the EPA》,揭露駭人消息。他引用環保署科學家Adrian Gross的話。Gross的同事很早之前就不再認真檢討廠商所提的試驗報告,因此根本無法從數據中發現問題所在;在撰寫報告時乾脆一字不漏地抄襲廠商的摘要,當作官方的審核結果。假如德國主管機關也同樣地用廠商的摘要當做官方的結論,那麼政府的審查就沒什麼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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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載自GMO面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