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清古蹟保存與停車場共構的理論想像陷阱! | 環境資訊中心

認清古蹟保存與停車場共構的理論想像陷阱!

2001年04月19日
作者:李嗣瑞 (台灣生態都市協會執行長)

昨日某大報文化版同時有兩篇建築學者訪稿,文中多表支持竹中辛校長公館與地下停車場共構論點。學者以國外考察經驗指出,在"不影響交通原則"下,可接受該基地增建新設施物,並以京都寺廟、英國教堂、法國羅浮宮增建為例支持辛公館與地下停車場「共構想法」。



一如都市發展中的工業區開發與環境生態保護爭辯問題,我們不贊成為環保而犧牲合理土地開發行為,也不贊成完全以經濟成長為目標而忽視土地承載力的政策。是故,學界才有多人嘗試提出經濟發展與環境共生的理論模式以解決現實世界的衝突...



法國奧賽車站再利用成美術館,歷時十年以上且經公開辯論;羅浮宮金字塔更經市民投票表決才進行後續評估。上述公開發言權,在傳統公共設施興建過程中,是被某些如建築專業與公私規劃單位所壟斷的,直到市民參與觀念興起...前述國外案例與本案條件完全不搭調,必須根據「個案」特質評估,而不是一味誇大國外經驗與理論光芒。共構必須由定性與定量兩方面同時考量,辛公館基地先天條件不佳,古蹟位置面向東門街,唯一可能地下停車雙向出入口,勢必並列面向在另一側的窄巷中而癱瘓地區交通,定性的提議容易,相關的定量問題卻始終不見相關單位正面回應。



再聽聽辛公館案的民間訴求,由辛公館關懷行動小組網站上得知,連非專業的學生家長、主婦、老人與海外朋友都預期該地興建停車場的弊多於利,連署反對熱潮不退,更遑論一些運輸與建築相關專業人士至現場評估基地後,在公私場合所表示共構不可行之意見陳述。這裡無所謂保存基本教義派的抗爭,只有呼應辛校長常說的「Fair Play」原則,不是非理性地要求不得共構,只是必須提突顯基地條件在多年前被政治角力劃為公共設施,而後又經政治考量不得不就地執行政策的荒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