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溪護漁讓步 苗栗後龍大橋為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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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溪護漁讓步 苗栗後龍大橋為界

2016年09月02日
摘錄自2016年9月1日聯合報苗栗後龍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苗栗縣後龍溪出海口為當地傳統漁場,縣府五年前公告納入封溪護漁範圍,漁民捕魚屢遭檢舉,引起爭議,縣府8月31日在鎮公所辦座談會,決議封溪護漁範圍恢復以後龍大橋為界,並在三天內完成公告,盼兼顧生態與漁民生計。

縣府維護水域生態資源,五年前公告中港溪等五條河川不得以網具、漁具採捕水產動物,其中,後龍溪禁捕範圍從上游延伸至出海口的西濱公路,全長40公里,但出海口是漁民的傳統漁區,禁捕爭議大。

龍津里長李銀海強調,後龍溪出海口是傳統漁場,「世代超過百年都在此抓魚」,公告封溪不合理,居民也不能接受;前里長曲柯素青也說,龍津里七成居民靠海生活,應恢復以後龍大橋為界,保障漁民權益。

苗栗縣河川生態保育協會前理事長賴文鑫指出,封溪護漁是為後代子孫著想,他認同開放捕撈,但應遵守漁業法規定,不得全面攔截。縣府農業處長許滿顯說,為兼顧生態平衡與漁民生活,決議封溪護漁範圍改以省道台一線的後龍大橋為界,出海口恢復捕撈,將在三天內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