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回顧:台灣捕鮪魚配額被砍 | 環境資訊中心
回顧與前瞻

2005回顧:台灣捕鮪魚配額被砍

2005年12月27日
策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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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屏東縣政府開始結合觀光及漁業推行「黑鮪魚文化觀光季」,促使近年來台灣遠洋漁船以倍數成長。然今年底發生的台灣捕鮪魚配額被砍的事件,國人開始醒思,提倡觀光魚季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從永續發展的觀點來檢視各種觀光魚季活動所造成的生態衝擊?在熱鬧滾滾的觀光魚季背後,應該警惕過度的消費將造成漁業資源崩潰。

今年11月在「大西洋鮪魚保育國際委員會」(ICCAT)會議以及12月的「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年會上,日本針對超捕、洗魚等非法行為連續提案制裁台灣,甚至指責我國政府相關單位並未盡到管理規範的責任。受到國際間指責及漁獲配額大幅度減量制裁,台灣遠洋漁業遭受莫大的衝擊。

台灣在西太平洋或大西洋等地捕撈鮪類,需遵守國際間為保護遭高度開發的大目鮪漁業資源所訂定的管理規範,如ICCAT及WCPFC會議決議的捕獲量配額限制。5年來,屏東觀光魚季透過媒體及官員推銷,投注大量經費以推銷商品的方式促銷黑鮪魚,打著文化活動的名號帶動國內消費風潮,促使鮪漁獲量年年成長。

大西洋及太平洋的大目鮪漁獲量持續增長,國際聯盟所規範限定之鮪魚漁獲量管制終究無法滿足需求量,鮪魚業者大肆擴張船隊規模,每艘船的漁獲配額相對減少,近年甚至鋌而走險,將IUU(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的幽靈船等所補漁獲冒充台灣鮪釣漁船捕獲,以台灣經營掛外國旗的權宜船規避責任,將大西洋超捕的鮪魚偽稱在印度洋、太平洋捕獲,超補、洗魚、大型圍捕漁船一網打盡、24公尺以下塑鋼漁船不受管制等行為層出不窮,漁業署對類似行為只有呼籲業者自重,漁業法也因為子法規定不清恐有違憲,從未有撤銷漁業執照等嚴厲處分。

在今年11月ICCAT會議中,日本提案制裁台灣,最後做出歷年來最嚴厲的制裁,決議刪減台灣大目鮪漁獲分配量,從原本的14,900萬噸減為4,600噸,並只獲准留下15艘漁船。12月在WCPFC年會上,日本再度提制裁案,台灣因本身為會員國,又每年付給西太平洋島國高達1000萬美元之入漁費,得到大多數會員國支持,並未受到制裁,會議決議未來3年捕獲量將以各國2001年至2004年之捕獲量的平均值為上限,依此決議,台灣將獲每年在中西太平洋大目鮪漁獲限額約1 萬5000公噸。

連續制裁提案掀開台灣漁業行為問題之嚴重性,在各界慶幸今年在WCPFC年會上保住大目鮪漁獲額度,為明年黑鮪魚更稀少而感嘆時,應警惕在價格飆漲背後,過度消費壓力造成的海洋資源崩潰,以及過度捕撈下公共財的悲哀。

若能在吃食的同時,也提供給遊客了解當地魚類生態,了解當地捕撈文化等精緻化、深刻化觀光內涵的機會,讓海洋文化不止是為滿足人們無止境口腹之慾的「海鮮文化」,從承受力的觀點提出政策作整體規劃改善,重新檢討海洋與人的關係,共創真正的海洋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