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8日
策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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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有多項環保新政策及措施實施上路,其中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首推十縣市實施垃圾強制分類,顯示環保署檢討執行十多年的「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垃圾處理政策,如今正逐漸朝向「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源頭減量轉向。
垃圾強制分類規範民眾應將家戶垃圾分為資源垃圾、廚餘、一般垃圾,第一階段已於2005年1月1日針對10個縣市以及49個鄉鎮市率先實施,第二階段將從2006年1月1日開始,全國各鄉鎮市都要全面實施強制分類。
環保署估計,若能落實垃圾分類回收,到了2007年,將有25%的一般垃圾可變成資源垃圾。民意調查則顯示,超過9成的民眾知道並支持「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更有高達8.5成的民眾認為「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可以有效的減少垃圾的數量。
民調支持,以及本則新聞入選年度十大議題,象徵了民眾並不因為生活習慣被迫改變而反彈,反而對此攸關生活品質的環保措施有著高度的期待。由初步數據看來,垃圾強制分類在短期內似乎有不錯的執行成效;不過,除了民眾的生活習慣改變外,環保單位的各項配套措施,例如後端對回收資源的處理等等,則是後續的觀察重點,環保單位應加把勁監督回收資源的流向與處理,才不致辜負民眾的配合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