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核四興建與否」的共同結論 | 環境資訊中心

「無論核四興建與否」的共同結論

2000年09月20日
作者:鄭先祐

新政府上任,針對核四的存廢,經濟部長特別組成核四再評估委員會(含10位專家學者,再加6位相關官員和2位立委)。歷時3個月,每周開會一次,總共有13次冗長的馬拉松會議,堆積如山的影印資料,最終所得到的共同結論竟然只是「無論核四興建與否」。委員會通過的所謂4點共識,不僅是與核四的存廢無關,而且完全只是口號!

第一點共識說,核電興建,爭議難免。第二點說要有穩定電力。第三點說要永續發展。第四點說要妥善處理核廢料。這些「有坑無筍」的空洞說法,不僅與核四存廢無關,實質上也完全沒有任何實質功效。這就如同秦始皇和達官顯要,或是平民百性

都可以高喊「千秋萬世、永續發展」,但其真正的內涵是什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盤算!

新政府雖然已經建立,但原有的舊思維學術與官僚仍然掌握實權。整體國家機器仍然如同舊時代在運作。學術賣弄玄虛,官僚裝腔作勢,相互搭唱,永續經營。台電挾持其對學術和政治的影響力,仍是在強力運作。經濟部的能源會就如同台電的附庸。

核四興建案的爭戰,長達20年,過程不僅充滿爭議,甚至涉及不法。台電多次變更招標規定,有為特定廠商綁標之嫌;其變更裝備容量的過程也被監察院彈劾。原子能委員更是硬把審查委員會架空,私自作成審查結論,宣稱核四通過環評。如此這般人馬不僅仍然在新政府內掌權,且少數主管級的更是因其主委調為政務委員,而水漲船高,官位調升。

核四案是個選擇的問題,這就要用選擇的方法來決策。溝通是很重要,但不要幻想有共識。廢棄核能電廠,美國的經驗非常豐富。於近20多年來,美國境內至少就有65座97部機組的興建計畫被迫中止或廢棄,且其中有33座已經有建廠執照,有些甚至是已經興建完成的。目前,我們只是要廢棄一座仍在興建中的核電廠兩部機組。何況,根據國際的公開資料,以及對台電作帳問題的瞭解,廢棄核四,是比繼續興建,不僅更具有經濟效益,且更能促進多元化的能源發展,提升供電的穩定性。

註:本文同步刊登於自由時報之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