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營建署長陳光雄 | 環境資訊中心
國家公園

專訪營建署長陳光雄

2006年01月04日
採訪.整理:謝雯凱(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目前台灣有六處國家公園,包括三處高山型的玉山、太魯閣與雪霸國家公園,一處火山地形的陽明山國家公園、海洋資源的墾丁國家公園及及保留戰地人文歷史的金門國家公園,彰顯了台灣是個物種與地貌多元的美麗島嶼,另籌設中的東沙海洋國家公園如能順利設置,則台灣從高山到海洋,都納入了保育範疇。

「若沒有國家公園的保護,可能這些物種與特殊的人文環境,會被人口成長與經濟發展所破壞!」營建署長陳光雄如此表示。

民眾參與是國家公園成功之道

營建署長陳光雄陳光雄署長出任營建署長的頭三個月內,便積極參與太魯閣峽谷音樂會、太魯閣國際馬拉松、金門鸕鶿季等國家公園活動。近十年來國際間掀起一股居民參與保育事務的聲浪,台灣也不落人後,太魯閣國家公園長期關注園區內大禮、大同原住民部落社群,近年更在布洛灣遊憩區住宿委外經營時,於簽約時便嚴格要求員工儘可能聘用當地原住民,且所有的活動讓當地人來參與,不但增加了在地工作機會,也加深了文化厚度。

「要讓當地民眾去參與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這座國家公園才會成功。」署長斬釘截鐵地說。相較於在金門古厝修復、活化利用與在地居民參與、墾丁海洋保護區護魚、太魯閣與居民參與的成功案例,署長提起規劃中的「馬告國家公園」不免有些遺憾,他強調:「在地的溝通非常重要。」成立國家公園的目的是自然保育,不是政治因素,「純粹攸關人文與自然關係」。

過去當地居民會反對國家公園的原因,多半是認為國家公園為了進行保育與保護,將帶來諸多限制,會改變過去的生活方式,影響生計。透過溝通來讓居民擁有願景,以及讓居民知道如何與國家公園共生,就更顯得重要。那麼居民如何與國家公園共生呢?署長提出了永續發展的「三生」的觀念:生產(經濟)、生活(社會—文化)、和生態(環境)。國家公園首要任務雖然是生態保育,但是當地居民也應有生活空間,國家公園也要能創造工作機會,進而產生經濟效益。

保育的原則之下,如何讓國人享受國家公園之美

這樣說來,佔了金門島四分之一面積的金門國家公園,與縣府就該好好相處了。然而,雙方對於發展觀光旅遊方面卻有不同觀點:金門縣政府要發展「大眾旅遊」,增加收益,但國家公園站在保育與知性教育上則希望發展「小眾旅遊」。署長認為,現在遊客不會只滿足於吃吃喝喝,而是希望跟大自然接近,希望旅遊能兼具深度知性,了解在地人文歷史。若一味追求大眾旅遊,金門特殊的閩南式建築、砲台、堡壘,可能沒來得及保留修復,就因為飯店需求壓力與交通道路設置而拆除殆盡。

接著署長說明了國家公園推動旅遊的原則:「保育的原則之下,如何讓國人享受國家公園之美,是我們的目標。」具體而論,就是希望透過生態旅遊,推廣森林、荒野的保育研究成果;透過環境教育,讓自然資源的保護能創造永續發展的目標。

那要怎做呢?署長說,想要有一趟深度的國家公園之旅,在出發前必須要先索取導覽簡章或網路查詢、看書做點功課,到了國家公園再請解說員進行專業解說。如此一來,遊客對國家公園的生態與人文資源皆有了認識,不再僅是走馬看花,自然會有不一樣的感觸。

遊憩景點活動,控制在可控制的限度內

然而現存的國家公園中,過度的遊憩壓力顯而易見,墾丁街即是最明顯的例子。墾丁大街在民國71年國家公園成立之前就存在,過去就是遊憩景點,若把墾丁街畫出國家公園外,則失去了完整性。對待墾丁大街,最好的方法唯有「加強管理」,訂定管理法則。不同於生態保護管制區與一般管制區,墾丁街屬於遊憩區,以遊憩區的管制方法處理,只要不違反國家公園規定事項,控制在可控制的限度內都可以舉辦活動。

什麼叫做「控制在可控制的限度內」?署長搬出在立法院被質詢的問題來舉例,國家公園內可否辦理「春天吶喊」演唱會,或是「太魯閣國際馬拉松」比賽?

署長娓娓道出矛盾所在:「嚴格說來,我認為不適當,然而以用環境教育的觀點,讓更多人來認識國家公園,說不定效果更好。」此外,觀光旅遊一部分則配合當地商家需求,園區活動貿然停辦仍有影響。如何對大眾旅遊景點的遊憩活動妥善規劃與控制,是國家公園應該要努力的地方。

不要讓國家公園的宗旨在國土規劃與政府改造中消失

國家公園事務因為涵蓋層面複雜,牽扯到農委會、林務局、水保局、交通部與縣市政府,會否產生任何困擾呢?署長解釋,這些單位雖然偶爾有一些意見不同,但對環境完整性的維護,大家在協調上都有此共識。譬如高山型國家公園範圍內要開闢道路,一定要獲得國家公園的同意。國家公園本身的工程,則要獲得管理森林與林務用地的林務局同意。

面臨政府改造之際,署長表示,國家公園事權若是能整合在同一機關裡,當然是最好的,「但要如何整合,整合後,是否能保持國家公園原來的功能與目的,這倒是需要各界來注意!」署長並呼籲景觀與環境保護領域的學者專家共同關心相關決策,「不要讓國家公園的宗旨在國土規劃與政府改造中消失!」

國家公園內的生態保護區與特別景觀區,不容許任何人來破壞,但其中仍有部分屬於私有土地。由於政府編列的預算尚不足以徵收這些土地,導致太魯閣與玉山部分礦源地面臨無法徵收的窘境,而面臨礦場業主的開採壓力。於是將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的土地徵收為公有,便成為當前重要與迫切的問題。

國家公園絕非成為保育孤島

最後,署長再次強調,國家公園一定要跟當地民眾結合,絕非成為保育孤島!每個國家公園都要讓當地民眾了解國家公園的保育目標與宗旨。這個呼籲也契合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 近年來所倡導,並在2003年德班行動計畫(The Durban Action Plan)中所明示的,保護區應由孤島式的保護,轉為更廣泛的生態環境與水資源保護網絡,並結合在地社區參與。台灣國家公園的觀念已經跟國際同步,至於可否在未來落實永續發展的理想,請拭目以待!

本文與營建署國家公園組合作刊登;轉載自國家公園學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