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檳榔林 議員促給緩衝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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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檳榔林 議員促給緩衝期

摘錄自11月7日聯合報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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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議員羅士洋6日在縣政總質詢為檳榔農請命,強調嘉義縣土石流地區均非種植檳榔林,檳榔林排水良好,但政府砍伐檳榔林,不選初種時,卻選在收成期,難怪檳榔農強烈反彈;要求政府應給檳榔農緩衝期;農業局長徐菱松同意向中央轉達檳榔農心聲。

羅士洋表示,他曾乘滑翔翼觀察番路、中埔、竹崎與梅山等山區,發現土石流地區都是不毛之地,與種植檳榔無關,但檳榔農多年來老是為「破壞水土保持」背黑鍋,很不公平。他指出,政府如果認為種檳榔不行,在農民剛種檳榔苗時就應該取締,但政府多年採取「不禁止、不鼓勵」態度,卻在農民辛苦種了8、9年收成期時才高喊取締要砍伐,事關農民收益與生活,難怪農民強烈反彈,他建議給農民緩衝期,以免造成衝突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