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忍遠離山林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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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忍遠離山林

2006年12月22日
作者:張石角(台灣大學地理系退休教授)

自然異常事件改變環境現狀所造成的損害,謂之自然災害,全世界幾乎無處無之。如何面對這種自然災害,考驗所有的國家政府。在台灣也是一樣,天然災害台北亦難倖免,而山巔水涯特為敏感。因應策略,影響極廣。

台灣2/3面積為山坡地,所以災害較為明顯,但卻無日本之甚:世界強震區日本居其首,日本火山遍布,乃其土石流主要活動災區。相較之下,台灣得天不薄,尚有300餘萬人賴山區資源為生。所以,山坡地是我重要國土資源。

有人怪台灣多山才有災害;試想:台灣若像澎湖無山,則是否仍為寶島不無可疑。又有人怪民眾之居於山區,才使政府窮於應付救災。試想:倘三百餘萬同胞因無山區資源維生,而下山爭食,流落平地,其社會衝擊豈是政府更容易應付?

近年適逢颱風盛行周期,中橫等山區道路不堪風雨而斷,有司不視之為應然,於是封山、封路、撤村空山居然成為政策。政府遇災不思解決居山弱勢同胞之困境,反欲以國土復育、土地管理美名,採封山以放棄佔台灣2/3面積山坡地資源之政策,其不智與不經濟莫此為甚,全世界也尚未見有此類大膽之防災策略。

而大鹿、觀霧之封園則為其餘緒。

山區土地資源管理上策是計畫性的建設自然環境健全之安全而繁榮之山村:協助依法可開發地區之健全發展的同時,嚴禁不當之土地使用,以地盡其利而不傷地力為管理的基本原則。

有災害輒封山,是消極而不負責任的作為,不但使人與大自然相去日遠,有違親近大自然之世界趨勢;長此以往,台灣包括玉山在內恐將無山可爬。何況好山好水是全民資產。觀霧大霸山區是台灣可及性相對極高之好山,乃三天兩夜全民可親之唯一高山,豈宜輕言放棄或封而不用。

檢討屢次颱風山區災害,除松鶴、郡坑等谷口聚落外,實以道路崩塌為主因。山區道路等級低,保養差,要其不被漫流路面之洪水沖垮也難。惟山區道路水土保持為舉手之勞,而如等級低之大鹿「林道」,若配合農林業轉型,提升為景觀道路或縣道,則欲維持其青山綠水以促進五峰地區之休閒農業與觀光業發展也非難事。

不此之圖,封山而不治理的後果,將使五峰等山區全面荒廢,山林棄守,人去山空,成為廢區;下游農業部落經濟帶動乏力,生計彌艱,與山村一併凋零,而增加社會壓力。

何況既有林道並非一無用處:健全林業,生產木材仍是要務,非可永遠只砍他人林木。為永續發展之計須未雨綢繆,訂立長遠之林業政策,則造林、育林、伐林以及山難林火之救助,仍需林道。既有林道幹線養之非難,而毀之甚速。

如果以多目標經營林道與森林資源,積極治理保育資源兼顧厚生,以使山區村民安居樂業,其生態與水資源得以永續利用,使三百餘萬人衣食萬歲得以無缺,豈不美哉。

本文原刊於12月21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