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18日
作者:邱花妹、杜文苓、趙家緯(台灣環境行動網)
在「高科技=低污染」的迷思下,我們總想望著「綠色矽島」的繁榮美景。
然而,時間之流帶領我們看到現實世界中,快速經濟發展背後的殘酷真實:
那是漂浮在褐色河川翻白肚的魚群、流竄在土壤、地下水與空氣中的有毒污染物,
是在廢電路板堆中爬行的嬰孩、是求助無門的工殤勞工,
以及被迫放棄土地的農民們最微弱的吶喊。
原來,「乾淨」產業背後還有黑暗面。
我們,究竟該怎麼辦?
政府、企業以及每個個人又該負起什麼樣的責任?
政府方面
- 參考歐盟及他國經驗,改善現行法令之不足,推動台灣版RoHS及WEEE法令
除歐盟,在亞洲,日本、中國、韓國均已推動類似法令,儘管未如歐盟具法令的強制力。比如日本,以類似環保標章的方式,標示該產品是否符合RoHS規範。此外,由於歐盟的RoHS,是政治協商與折衷下的產物,因此,尚有諸多有害物質未能納入,如汞及各種溴化阻燃劑等。台灣為電子產業主要生產基地,除應儘速立法將RoHS以及WEEE所提出的規範與標準加以內國法令化外,更需進要進一步增加管制項目,以期真正達到電子產品的無毒化的目標。
- 管制電子廢棄物的輸出入,並強化後端無害化處理
台灣效法日本,以「循環型社會」作為國內廢棄物管理的目標,但台灣應避免重蹈日本覆轍:輸出電子廢棄物、以鄰為壑,招致「以輸出廢棄物達成循環手段」的批評。因此,台灣除應建立電子廢棄物的區域性物質流數據、有效掌握其流向外,也應避免電子廢棄物流入不具處理能力的回收商,並應進一步輔導國內回收廠商,增進其處理能力,朝電子廢棄物的封閉型循環邁進。
- 檢討現行科學園區區位配置,有效利用既有閒置工業區,勿新增場址
由於現行經濟部所開發的工業區、國科會的科技園區及環保署的環保科技園區,仍有諸多閒置空間,因此我們主張,台灣高科技產業的擴張,應優先考量使用閒置空間,甚至是褐地(Brownfield)再利用,而非染指台灣珍貴的優質農業區。
- 取消對高科技電子產業的賦稅補貼,並促使其將外部成本內部化
每年年終高科技電子公司的尾牙秀總是極具話題性:百萬轎車、高額配股、動輒花上百萬元邀請當紅歌手演出。然而在這些絢麗的場景下、高科技電子公司其成功的背後,有多少「盈餘」是全體納稅人的血汗所堆砌而成?政府應檢討、取消對高科技電子業不正義的稅賦補貼;同時,應要求高科技電子業負起環境責任,將其環境成本內部化,以使高科技電子業的發展能同時兼顧環境正義與社會正義。
- 現有科學園區中,竹科與中科設有環境監督小組,政府應賦予監督小組實質的監督能力與資源;而未成立監督小組的南科,應儘速成立
相較於竹科直至1999年才成立環境監督小組,在環評爭議聲中過關的中科,也在各方團體的努力下,於環評結論中做成成立監督小組的要求。環境監督小組的成立,象徵著以民主形式,跨出讓矽島變「綠」的第一步。惟竹科監督小組成立以來,缺乏實質監督力與資源,南科則至今未成立,中科監督小組才起步。如何利用具法制基礎的制度(如聽證會),讓未成監督小組的園區成立監督小組 、並賦予監督小組資源與實權,確保居民與環保團體參與監督,落實資訊公開、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實為政府應盡的責任。
- 儘速展開竹科、南科等園區附近居民與勞工的流病調查
作為電子產品的主要製造國,台灣科技電子業的員工及其附近居民所承受的健康風險亟待評估,國外已有針對高科技製造業的相關流病調查經驗,其中蘇格蘭政府更在了解電子製造業的潛在健康風險後,針對半導體工作員工進行詳盡完整的健康調查。政府應儘速參考蘇格蘭的經驗,進行詳盡的流病調查,避免RCA事件再度上演。
- 對已知的污染問題,如新竹香山綠牡蠣,應追究環境污染的來源,以期杜絕污染源
2001年沸沸湯湯的綠牡蠣事件,在政治人物表演生吃蚵仔秀、環保團體抨擊、學界爭辯聲中落幕。6年後,漁業署首度承認香山牡蠣嚴重污染,政府只忙著補償漁民,卻無意追究污染元兇。唯有追究污染源,才能改善污染、杜絕污染,也唯有查出污染元兇,才能解除竹科究竟是不是污染源的爭議。
- 應針對高科技業生產製造的特性,訂定廢水、空污及廢棄物管制標準,並推動 污染物減量
在台灣現行環保法規下,科技電子大廠確實常是「環保模範生」,也能宣稱其排放均符合國家標準。然而,電子業製程技術日新月異,在應用混合複雜多樣的化學物質後,所產生的新興污染物卻不在既有法規的規範下。目前,環保署僅就半導體與光電業的酸性氣體與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進行管制,政府應儘速研擬廢水與廢棄物方面的標準。且因工廠周圍多為農地,應檢討現行放流水標準對於農田灌溉水的影響。同時而從源頭進行污染物禁用與減量,更是正本清源的作法。目前,桃園縣主動推行「揮發性有機物清淨空氣公約」,要求相關產業減少其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排放,值得推廣至全國。
- 確保及鼓勵高科技業員工成立工會
目前科學園區中僅有同業「公會」,而無「工會」組織來保障勞方權益,導致高科技業員工無法透過團結權、協商權與爭議權,來確保其在職業安全健康與其他事項上的勞動權益。政府應鼓勵並確保高科技員工應享有的組織工會的權利,而非讓其在「配股分紅」、「科技新貴」的光環下,任憑資方宰制。
業者方面
- 推動清潔生產,達成製程無毒化
隨著RoHS法令的實施,「清潔生產」已成了高科技電子業不可忽視的責任與趨勢。但清潔生產並非只是被動的因應法令,更應主動以「生命週期管理」的角度出發,評估其製程與產品的重要污染熱點,減少危害物質的使用。
- 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主動建立員工職業病與健康檢查資料,與政府、學界及相關社會團體合作,確實落實生產線員工的健康保護。企業社會責任精神更應擴及企業在台灣以外的投資,企業不應透過剝削勞工與環境來賺取巨大利潤。
- 邀請外部稽核單位監督企業永續責任報告書的製作,並積極接受國際及國內環保團體評比
企業在環境、工安衛生方面的報告書,不應只是企業對外的宣傳品,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科技電子業應在製作報告書時,避免ISO14000執行過程中的「表單文化」,並主動依循現今最完整的「全球報告推動計畫」(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的永續報告書指引,系統性的採用績效指標,分析企業生產過程所造成的能資源耗用、生態衝擊等。此外,針對電子業的生產特性,美國矽谷毒物聯盟及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等環保團體,均致力提出「永續高科技」業的相關標準與評比,台灣企業應積極回應,以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
- 落實資訊公開原則,讓高科技電子公司周遭居民及台灣社會有機會充分瞭解、 討論與高科技生產相關的環境與健康問題
目前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上網作業,使一般民眾有機會了解開發單位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然而高科技業提出的影響報告裡,許多製程裡使用的化學成分卻多以商業機密為由而拒絕公開,此舉非但無法詳盡評估對環境的影響,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更無法事先防範。歐盟最新的化學物質管制立法裡面,已將未來的化學物質使用舉證責任轉移到製造者,企業將需負所用之化學物品無害之舉證責任。政府與企業應掌握此國際趨勢,落實資訊公開原則,實踐健康與環境保護之社會承諾。
- 加強環安衛部門的人力以及專業度
電子產業吸納大量理工人才,包括環安衛背景的畢業生。如某國立大學的環工所碩士,有一半以上畢業後投入科技電子業。台灣電子業如欲朝永續發展的方向邁進,應避免讓環安衛人才的業務集中在污染申報、工安檢驗等無創造力的工作,而是使其能主動參與「清潔生產」、「環境化設計」、「風險評估」等工作,以期減少科技生產對環境與社會的衝擊。
消費者方面
- 購買符合環境友善的商品
網路社會、數位時代,當電子消費品成為人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產品時,個別消費者在享受生活的便利時,也應顧及個人消費行為對環境生態、乃至他人可能產生的衝擊。消費者在購買電子產品時,可參考國際現有的綠色消費指引,在台灣,則優先選擇符合環保標章的產品,若該類產品未有危害物質相關規範,則可利用消費者回函,向政府及企業表達訴求。使企業認知到消費者的意識中,已將「永續」列為準則。
- 妥善使用電子產品,延長其使用年限,減少不必要的消費
在電子產品不斷推陳出新、不斷刺激消費的趨勢下,電子產品的使用週期愈來愈短。不必要的汰換,除造成原料的浪費、增加生產過程所帶來的環境與健康後果,也大幅增加後段電子廢棄物的處理壓力,造成生態環境的負擔。
- 將產業的環境表現,列為投資準則,不購買對環境不友善、剝削員工、缺乏社會責任之企業的股票
選擇對環境友善、符合企業社會責任的品牌,是綠色消費、倫理消費的精神。倫理消費之外,消費者也可以考慮倫理投資,可以觀察企業的各種社會表現、參考環保團體的推薦,投資真正負起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也可以響應、參與台灣環保團體推動的綠色小股東運動。
編按:
〈讓「綠色」矽島之夢成真!〉一文引自《全球治理、在地行動:綠色矽島的環境挑戰》手冊,想要獲得《全球治理、在地行動:綠色矽島的環境挑戰》手冊,可於1月22-23日台灣環境行動網主辦的講座與工作坊中索取,有關矽谷毒物聯盟前後任執行長來台分享矽谷經驗與全球治理的邀請活動,請參考TEAN台灣環境行動網:http://www.iepan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