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地候鳥頻遭非法捕殺 背後產業利潤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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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多地候鳥頻遭非法捕殺 背後產業利潤高

2016年11月16日
摘錄自2016年11月13日新華社中國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內蒙古有數百隻天鵝被捕殺、黑龍江有23只候鳥疑遭投毒死亡、津冀交界處發現萬米捕鳥網……近期接連曝出遷徙中的候鳥遭不法之徒的捕殺,引發社會廣泛的關注。

今年10月下旬,發生在內蒙古錫林郭勒草原的獵殺候鳥案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隨後,當地政府發佈消息稱,已累計發現小天鵝和綠頭鴨死體共259只,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調查認定該案系人為偷獵投藥所致。

今年3月,黑龍江省寶清東升自然保護區週邊區域發現23只候鳥疑似遭投毒死亡。10月,津冀交界處更發現萬米捕鳥網,導致許多途經此地的候鳥被獵殺。

今年9月,河北唐山森林公安部門搗毀一販鳥窩點,執法部門在一養殖場內發現了51排8層高的鳥籠,囚放著包括黃胸鵐、黃眉鵐、栗鵐、朱雀等共計3.6萬多隻候鳥。

候鳥遷徙季節性強,多數候鳥遷徙時間和路線都相對固定,這給非法捕獵者以可乘之機。雖然不少地方都在加大執法力度,但野生候鳥交易背後的巨大利益驅使一隻只「黑手」伸向它們。

「非法買賣源於市場需求,各地的農貿市場、花鳥市場、城鄉接合部的野味餐廳等都成為偷獵行為背後的巨大經濟載體。」河北唐山的護鳥人田志偉對記者說,像獵殺的大雁、野鴨、天鵝等鳥類大部分被端上餐桌,而一些像猛禽類鳥類會被做成標本。

此外,獵殺候鳥的行為屢禁不止,也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門執法不力,對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不到位。有專家表示,一些地方執法部門責任意識不強,如認為保護野生候鳥是林業部門的職責,其實還應是公安、交通運輸、工商等部門共同的責任。

瀋陽理工大學生態環境研究室主任周海翔認為,按照法律規定,無論是設置捕鳥網,還是下捕鳥的夾子,沒有捕到獵物就沒有辦法判刑,這很不合理。而在市場上,工商部門會說野生動物保護歸林業部門管不歸我們管。但是林業部門沒有管理市場的權力,他們只能在偷獵環節抓獲犯罪嫌疑人。

有業內人士分析,這些猖獗的獵捕候鳥行為背後,存在著非法銷售、運輸、濫食野生動物的巨大黑色利益鏈。據記者調查,一些地方非法捕殺的候鳥收購價格一隻大約15元,轉售到市場上大約是30元,而再到餐桌上變成食客的食物可能就要100多元。此外標本市場和鳥市的價格就遠遠高於這個數目了。高額的利潤讓很多人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