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0日
摘錄自2017年1月10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政府訂定2025年太陽能裝置容量目標二GW,因卡在屋頂型發展有限,而盤點地層下陷、不利耕作及鹽灘地等可釋出的土地舖設地面型太陽能設施,主要鎖定嘉南地區,而嘉義布袋鎮搶先7月開發。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強調,鹽灘地初始評估約達4000多公頃,在排除濕地等生態重要區塊後,剩下的1153公頃才會做為太陽能裝置使用,外界無須擔心影響生態。
近日有地方人士質疑經濟部無視鹽灘地具濕地價值,仍執意開發衝高太陽能裝設量。林全能指出,因僅發展屋頂型達標不易,去年經濟部透過行政院跨部會平台,與農委會、環保署及國產署等單位共同協調,規劃釋出地層下陷、受污染土地、鹽灘地等土地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同時與內政部就法規面進行討論。
他表示,鹽灘地初始評估約有4000多公頃,排除濕地等生態重要區塊後約剩1153公頃,以嘉義、台南地區的770公頃為主;因台南地區饋線不足,須由台電評估設置變壓站、饋線等設備,因此劃分三年的時間設置,而嘉義地區因電網較完整,預計今年7月可進行開發。
外界批評能源局忽略環境生態且利用濕地「抄捷徑」達標,林全能表示,是「誤解與不實指控」;當初以「容許使用」方式是考量變更地目後會對未來土地使用產生限制,絕非是為求開發速度才提議,且隨後聽取各界意見後,也遵循以變更程序進行,形容能源局偷吃步是「扣帽子」、且不公平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