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導回收觀念 獎勵金制度備受關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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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回收觀念 獎勵金制度備受關注

摘錄自2007年3月日13東森新聞報臺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收費用倡導回收觀念能施行多久備受關注,用押金促使民眾配合回收,這一招政府已經使用過,幾年前施行寶特瓶1個2塊錢的回收獎勵金制度,被許多人拿來作為賺錢方法。不只廠商靠回收獎勵金賺錢,在當年許多拾荒者更是靠此維生,回收量達200%後,獎勵金制度在2002年已經取消。

寶特瓶的每年回收量,1997年4萬2千公噸,每1年1萬公噸增加量,到2006年已經有9萬公噸,回收量直逼200%,因此當年環保署資源回收基管會副祕劉瑞祥對此坦言,回收率超過生產製造,因為有些生產製造廠商是自己生產工廠生產製造,沒有列入統計量。

只是現在又將實施電池回收難保歷史不會再重演。環保署坦承知道問題所在,所以一切都在研討中,最快也要2008年才會施行,只是看看沒收回收金的廢棄物,果然回收效果較差,玻璃瓶和廢鐵都只有60%,廢鋁更因為再生效益高,回收率只有30%多,收費用倡導回收觀念能施行多久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