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資訊「放網路」不等於「民眾知情」 立委擬修法改善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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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資訊「放網路」不等於「民眾知情」 立委擬修法改善

2017年06月09日
本報2017年6月9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0601暴雨剛過,淹水、土石流、地震等天然災害資訊,以及住家附近化學工廠、爆竹工廠、地下管線訊息,民眾都收到了嗎?也知道怎麼躲嗎?立委吳志揚9日辦理公聽會,卻發現政府單位愛把災害潛勢、毒化物、列管資料都「放網路」,但民眾可能根本不知情。

立委吳志揚辦理公聽會,檢討防救災下的社區知情權。攝影:陳文姿

相對於天然災害資料的完整度,現場矛頭大多指向人為災害。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以高雄氣爆死傷最慘重的是竟是前往救災的公務人員,指出工業災防嚴重不足。他提醒,石化管線通過住家,就算不住在工業區附近,不是工廠員工,都應該知情,才能懂得避災。

雖然有人提到「社區知情權」可能影響房地產或商業機密,不過,吳志揚仍認為,知情權是人權,並考慮另立專法。

資料上網後,民眾不一定能了解周遭可能的風險。 圖片截取自毒化局網站

防災做半套?  「資訊公開」不等於「民眾知情」

國內對災害的知情權做得好不好?消防署、水利署、環保署、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中央地質調查所、都有各種災害潛勢或是工廠化學品資訊,顯示政府在資訊公開上的努力。不過,吳志揚認為,「資訊公開」不等於「社區知情權」,資訊應該要更親民。

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趙家緯也指出,根據中時兩年前的民調,只有17.8%的人會使用防災地圖或用防災APP。政府不能只堆資料,而是要把資料轉譯成民眾容易了解的訊息,並且要提供可能的風險。

李翰林說,「知道」只是第一步,還要知道平常怎麼預防,發生事故怎麼趨避,民眾也要加入演練計畫裡,才是完整的防災。

各種天然災害加上人為災害種類太多又專業,而且散在不同的網站。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教授王子奇建議用不同的顏色,粗略的標示民眾住家附近可能的災害類型,先有初步了解才有去網站看詳細內容的動機。

土石流、山崩、斷層、海嘯、淹水,這些資訊民眾都會上網查詢嗎?圖片截取自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工業災害知情權做得差  防止工業意外不能只在工廠裡

跟天然災害應變相比,政府對工業意外管制經驗較不足。勞動部、毒管法都有法規要求工廠內的應變演習,不過,王子奇指出,印度1984年博帕爾(Bhopal)氰化物洩漏,瞬間死亡人數為2259人,全都是工廠周圍民眾,員工死亡人數是零,顯示防災不能只在工廠內。

李翰林也指責,高雄氣爆死傷最嚴重的是前往救災的公務人員,顯示國內在防範工業災害還很貧乏。

李翰林說,高雄氣爆另一個啟示是,即便不是住在工業區旁,也可能因為化學管線通過,而必須承受災害。雖然災防法有公開資訊的規定,但很多縣市都沒有落實。

高雄氣爆現場。孫凡甯攝。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謝燕儒承認,現行毒管法雖然要求第三類毒化物廠商必須提應變計畫,但各縣市發布方式以及製作計畫流程並不一致,他承諾盡速改善。

民眾知情權、房地產價格、商業機密的角力 

知情權常遇到廠商說商業機密不能公開,或房地產業者說會影響價格等問題,甚至有民眾擔心公布化學管線,會不會引發恐怖攻擊。

李翰林問,從居住者或是計畫購屋者的角度,花一生心血買的房子,一遇到颱風就要撤離,這樣公平嗎?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還是應該優先。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以昨天報導的三氧化硫外洩事件,指出國內在社區知情權的缺失,以及民眾付出的代價。攝影:陳文姿

吳志揚並未定案將社區知情權納入現有的《災害防救法》或是另立專法。但公聽會後,他認為知情權的類型與內涵超過《災防法》,另立專法可能更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