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對進口廢物原料國內收貨人註冊登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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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對進口廢物原料國內收貨人註冊登記

2007年03月22日
摘錄自2007年3月21日法制日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保護中國環境,加強進口廢物原料監管,我國將實行進口廢物原料國內收貨人註冊登記制度:自2007年4月1日起,國家質檢總局開始受理進口廢物原料國內收貨人的註冊登記申請;自2007年9月1日起,未獲得國家質檢總局註冊登記的國內收貨人,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不受理其廢物原料的報檢申請。

根據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22條的有關規定,中國對進口廢物原料國內收貨人實施登記管理。無論以何種貿易方式從事向中國進口廢物原料的收貨人,必須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登記。收貨人憑登記證書及相關材料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報檢。未獲得登記資格的收貨人,口岸檢驗檢疫機構不受理其報檢。收貨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進出口貿易許可權的合法經營企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遵守中國環境保護技術法規和相關環境保護控制標準;應建立並已實施品質管制制度;具有相對穩定的供貨來源和國內加工利用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