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躉購費率 迄未獲彰化縣府同意函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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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躉購費率 迄未獲彰化縣府同意函

2018年12月31日
摘錄自2018年12月29日公共電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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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力拚要在2018年底前簽署售電合約,讓躉購費率能維持在每度5.8元的沃旭、中鋼等四家離岸風電開發商,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拿到彰化縣府的同意函。對此,縣府否認卡關,也表示地方政府,只有被徵詢權;至於主要許可證的核發職權是能源局,而這四家開發商也只能適用2019年度的躉購費率。

彰化縣經濟暨綠能發展處長劉玉平表示,「隔了元旦之後,(躉購費率每度)它適用的是5.1,元旦前是5.8。但是這個中間的差額的金額,其實就是全民納稅錢要去支付,算一算都有超過一千兩百億左右。」

彰化縣府表示,目前躉購費率電價每度5.8元過高之外,應該以明年度的每度5.1元較合理。加上地方政府只有被徵詢權,真正許可證的核發職權在中央,因此四家開發商還是沒取得許可。而開發商承租海域,一年六億的租金卻是繳給國產署,地方政府沒有受惠,彰化縣府認為不公平;而在地環團則是憂心,對漁業權將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