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捕捉蟾蜍違法 陸男捕80隻遭警傳喚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買賣捕捉蟾蜍違法 陸男捕80隻遭警傳喚

2019年01月07日
摘錄自2019年1月6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大陸江蘇省一名男子因捕捉80多隻蟾蜍,遭到當地警方傳喚。由於蟾蜍屬於中國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捕捉1隻就違法、50隻以上屬重大刑事案件,警方指男子已構成非法狩獵罪。

在中國大陸,蟾蜍雖然沒有列入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但是中國國家林業局頒布的「三有動物」名錄,同樣受法律保護。「三有動物」是指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雞、野兔和各種蛇類等共計1700多種。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對於「三有動物」,私自捕捉1隻就違法,捕捉20隻以上則構成犯罪,捕捉50隻以上就屬於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