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漁產如果解禁,被輻射污染的漁產又會回到我們的餐桌。」4月初,韓國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表達可能解禁的擔憂。4月11日,世界貿易組織WTO判決確定,日本事實上敗訴,韓國維持禁令。歷經4年的這場訴訟終於結束,其中過程與事理,不僅日韓兩國,在台灣也備受關注。
2011年福島核災後,韓國禁止福島周圍8縣市50種類水產輸入。2013年,東京電力發表輻射污染水流出後,韓國禁止門檻提高到所有漁產種類。2015年,日本為此在世貿提告,去年一審韓國敗訴,這次二審判決逆轉,廢棄一審判決,日本事實上敗訴,由於世貿為二審制,等於判決確定。日方表示會繼續跟韓國溝通,尋求解禁機會。
NHK新聞分析判決逆轉的原因。在一審時日本表示,日本核食以1年1毫西弗為標準,也滿足韓國的輻射防護標準,因此認為韓國禁令有歧視性。然而二審認為,韓國認為(食品內)輻射劑量應盡可能地降低,一審未能充分考慮,因此廢棄一審判決。
韓國對於日本核食標準的意見,和國內外學者不謀而合。日本中部大學教授武田邦彥說明,日本核食標準沒有考慮到(飲食之外的)外部被曝。麻州理工學院核工博士卓鴻年曾解釋,1年1毫西弗的輻射劑量容忍基準,是為本地既存核設施設定(而非他國核食)。世貿二審判決也提到,一審沒有考慮到食品之外的輻射被曝風險。
至於(食品)輻射劑量應盡可能降低,為常見的輻射法規依據。清大核工博士、前核能研究所研究員洪宗勝:「輻射防護有一項最高指導原則:稱為 ALARA (as low, as reasonable, achievable)即儘可能合理地抑低輻射劑量。...應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曝露,即使無法避免情況下,也應讓接受劑量愈少愈好。」
核食標準之外,檢驗要求也是這次逆轉的爭點。韓國對於日本水產的輻射檢驗要求(上圖),除了常見的放射性銫,還有其他核種(如鍶90、鈽等)。二審認為並不過份。事實上,儘管鍶90等其他核種檢驗不易,但在日本國內通路或檢驗所等,不乏追加檢驗的單位。
對於鍶、銫等其他核種的風險,日本政府的說法是,合計僅佔劑量的12%。然而,鍶、銫毒性比銫高,因此烏克蘭、白俄羅斯等核污染區,標準均比銫來得嚴格許多,白俄羅斯訂主食裡鍶的標準為3.7貝克/公斤,日本相對寬鬆許多,為100貝克/公斤(和銫相同)。
此外,在實際檢測時,有超出預期甚多的案例,2017年,東京電力曾捕獲一條銫鍶比例為5:3的魚。又,清大生醫教授王竹方曾揭露,官方期刊檢測淡化了鍶污染的程度。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世貿二審仍然認為日本漁產在科學上是安全的。日本東海大學山田吉彦教授則評論:「這次韓國加強了論述,而且核災根本無法保證安全,我認為是韓國勝訴的原因之一。」
對於世貿的判決,日本漁業團體感到失望。另一方面,國內相關抗議卻獲得迴響。2018年底,日本27個團體聯合要求政府,撤回「日本核食標準比他國嚴格許多」、「即便高劑量輻射被曝,風險也只和不良生活習慣相近。」等不實宣傳(出自〈放射線的真相〉小冊、見上圖),初步獲得1萬8000筆民眾連署響應。日本政府的核食說明,不但韓國無法同意,在國內也有許多質疑的聲音。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本文轉載自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