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新制7月1日順利上路,環保署緊接著於今(2)日討論免洗餐具限用辦法(草案)修正的公聽會,邀請環保團體、業者、縣市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出席,本次修正重點是授權給地方主管機關,可限制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三大類場所內,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的規範權限。
雖說是微幅調整「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但授權地方政府各自為政的作法卻引起環團與業者反彈。歐洲商會代表認為法規應要一致性,否則連鎖量販店會無所遵從。有環團認為,即便現階段由地方政府規範,未來也要回到中央來統一訂定。
對此,台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環保署若願意統一訂定管理標準,地方主管機關樂觀其成,若授權給縣市政府來個別訂定標準,台北市也願意承擔。環保署廢管處科長王耀晟則說,本次修正草案僅是授權地方,實際管理狀況還是要看屆時縣市訂定的規範,預計7月底前會公告實施,之後地方主管機關實際規範內容還會有研商會議、公聽會等修法的緩衝過程。
授權地方環保局訂定管理規範 業者批:缺乏一致性恐無所適從
甫於大阪落幕的G20峰會「藍色海洋願景協議」(Blue Ocean Vision),要在2050年以前讓海洋塑膠垃圾歸零。而台灣環保署2018年即提出具體的減塑目標,以2020內用禁用、2025以價制量限用、2030全面禁用的方式,分對象、分階段,逐步治理海洋廢棄物。
其中對免洗餐具的限制,環保署2002年公告「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規定全國八大類場所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2006年再擴大政府部門、學校的內用飲食不能提供「各材質」免洗餐具,預估每年可減少約20億個免洗餐具的使用。
「該法案已經13年沒有修改,實有調整的必要。」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副處長劉瑞祥表示,免洗餐具限制的影響層面較大,考量到餐飲業者營業規模、經營型態各不同,這次修正草案主要是授權給縣市政府,讓地方主管機關可以針對百貨公司、購物中心與量販店三大類場所的「內用」部分,訂定免洗餐具規範。
對此,歐洲商會代表莊先生認為,授權地方政府有很大疑慮;台灣沒有大到需要各地規定不同,「這不只是環保政策,而是個永續的政策,應該全面考量。」他指出,法規的一致性與透明度,各縣市不該有差別。「未來台北訂一個標準,高雄又訂另外一個標準,全台灣22個縣市就有22個標準」,不僅業者無所適從,消費者也會莫名其妙。
現場也有不願具名的連鎖速食業代表說,吸管限制政策能順利上路,就是因為有充分的溝通;現在規範的「免洗餐具」包含碗、盤、杯、刀、叉等所有品項,卻沒有完整溝通與調整期程。「各縣市政府來做絕對會造成低效率、無所適從的結果。」他指出,百貨公司內大部分顧客不只是內用,通常還會逛街、購物等,假設消費者吃一吃又要外帶,反而多使用一個紙杯,造成雙重浪費,且若百貨公司無清洗、租賃等服務,將會是很大挑戰。
不僅是業者,荒野保護協會志工陳小姐也批評,中央環保署應該訂定統一基準,就算要授權,也是為了讓地方環保局訂出比中央更進步、更嚴格的規範,而非把全部的責任都丟給地方政府。台灣蠻野心足協會研究專員孫瑋孜表示,把限用免洗餐具的規範責任丟給地方,可能會因地方環保局人力、能力不足而不了了之,未來應該還是要回到中央統一規範。
不分材質內用皆不得提供免洗餐具 環團肯定:減少非必要的一次性垃圾
這次規範不再區分免洗餐具的材質,荒野志工陳小姐表示肯定,「不只是減塑,更要減廢,這已經是全球各國的共識」,這樣才能真正減少使用垃圾。
不過,此規定卻引起不少業者反彈,認為現階段不宜全面禁止免洗餐具。歐洲商會代表說,限塑目的是為了減少海洋垃圾,若鼓勵用循環材質,就不會造成海洋垃圾問題。「這些廢棄物不可能走到海邊去,免洗餐具有其必要之惡」,他質疑,禁用手段必須有合理性,禁用後「全部改為需清洗的重複性餐具,會用掉多少水資源?同時要烘乾的耗電、送洗過程的運送產生的碳排放有多少?」
「我們不反對塑膠餐具的減量」,但現階段不宜全面擴及免洗餐具。他說,政府修法應有衝擊性評估,若沒有數據證明,可能既減少不了海洋垃圾,還會增加污水、碳排放等疑慮。「沒有被規範的場所才是真正大量產生垃圾的地方,像小吃店、夜市才是真正的污染來源,但卻都沒有被管制到。」歐洲商會的另一位代表替量販業喊冤表示,既然無法全面不用免洗餐具,應該鼓勵使用稍微環保的材質,也可融入產業發展。
台灣食品產業發展協會執行秘書陳映蓁則指出,不分材質全面禁用一次性餐具,將會使相關產業消失。「法規說若缺水、傳染病可以暫時提供免洗餐具,但到時候產業都關門了,哪裡有足夠的來源可提供?」他認為,環保署訂定法規前也應考量食品安全與衛生,台灣地狹人稠,若發生疾病傳播相當快速,政府應禁止高污染垃圾、鼓勵低污染的替代品研發。
環保署重申本次草案修正只有授權沒有實質規範 北市環保局長:願意承擔
對此,廢管處科長王耀晟指出,目前看到許多百貨公司美食街使用重複性餐具的比例已經很高,這次授權各地方可以訂定辦法,也是因為由地方政府提案而做得調整。「主要也是看到台北市有這樣的意願,應該不可能會有22個縣市不同的規範的狀況。」他認為,現階段主要擴增的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三大類都是比較有資源與條件可以做餐具重複使用的環境。「主要也只有規範內用,外帶是完全不在限制範圍內。」他也強調,本次修法是授權給地方訂定規範的彈性,實際管理的內容、方式、對象都還要看縣市環保局的規範。
親自出席公聽會的台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也說,這次修法只是授權地方政府往前走一小步。「如果中央要統一規範我也樂觀其成,要授權地方台北市環保局絕對願意承擔。」他說,柯市長曾表示台北市民對環保的支持相當狂熱,環保政策某種程度的因地制宜也並非不可行,「例如雙北市的隨袋徵收,就大量減少了垃圾量,而購物袋改為垃圾袋,也減少了2500萬個塑膠袋的使用。」他也提到,整個世界的趨勢就是源頭減量,而非去做材質挑選。
對於不分類型的免洗餐具通通納入管理,王耀晟也說,「我們實在不應該再製造這麼多的廢棄物出來。」他指出,修正草案是在「不一定要使用免洗餐具」的內用條件下來做管制,外帶的部分仍有便利性的需求暫時不會限制。
「現在紙餐具回收處理的成本,很多還是由社會大眾買單,回收過程也是需要耗水、耗能、耗電,製造成本、載運成本、天然物質的消耗過去都被忽略計算。」他說,根據德國2008年《大型活動場所飲料販賣所使用之各種飲料生態平衡比較》研究結果,發現以生命週期來看,對環境而言重複使用餐具仍是最佳替代方案。
「透過租賃的方式,並鼓勵消費者自行攜帶餐具,就像我們在家吃飯也不會每天用免洗餐具。」王耀晟強調,免洗餐具有衛福部相關的法規要遵守,當然重複清洗的餐具也同樣要符合食品安全的規定。「我們也會和衛福部等相關部門持續合作與溝通。」他重申,本修正草案七月底公告生效後,地方要針對什麼東西管理、要如何來訂定,還會需要有預告、研商會與公聽會等緩衝期,希望逐步往減廢的目標邁進,後續的配套還是要看時空環境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