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公布《友善石虎生態服務給付試辦方案》1日已獲農委會核定,7月起即針對已知石虎族群相對穩定的苗栗通霄、南投中寮鄉先行辦理,獎勵在石虎棲地採友善農法耕作的農友、參與棲地維護的社區團體,以及配合石虎監測通報的家禽飼養戶。
獎勵類別:友善農地、社區巡守、家禽危害通報
林務局指出,私有農、林地如果有瀕危野生動物棲息,農民或地主配合保育,常常得付出額外的農產損失、交通不便甚至土地增值受限等成本,因此去年開始針對私有地,研擬獎勵友善瀕危物種的生態服務給付方案,今年底即將完成。而由於目前石虎的保育狀況亟需鼓勵在地居民支持,7月開始先針對石虎熱點試辦生態服務給付,實質鼓勵守護石虎棲地的農民。
根據試辦方案,獎勵金類別共有「友善石虎農地生態系服務給付」、「社區自主參與棲地維護獎勵」、「石虎入侵放養家禽場域通報獎勵」三大類別,每一類別又各有兩種獎勵種類,分述如下:
友善石虎農地的給付條件為「單一土地面積1分地以上,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獸鋏,符合農藥安全檢出範圍」,每公頃核發2萬元獎勵;配合縣府架設自動相機監測並在3個月內拍攝到石虎出沒,每個案區域再核發1萬元獎勵金,每年申請1次為限。
巡守部分,社區團體成立巡守隊巡守石虎棲地、通報及協助拆除違法獵具、宣導石虎保育、協助設置家禽場域圍網等保育工作,每年核發6萬元獎勵金;若巡守範圍內架設自動相機,3個月內拍到石虎影像,再發給10萬元獎勵金,同樣每年1次為限。
通報家禽危害部分,放養家禽場域若疑似石虎入侵危害家禽,不傷害石虎生命且立即通報縣府處理,經縣府勘查有危害事證,先發給3千元獎勵金;若配合監測並在3個月內拍攝到石虎,再核發1萬元獎勵,每個場域以1次為限。
私有地保育成本 不再是居民不可承受之重
林務局指出,石虎是典型的里山動物,生活在人類聚落周遭、多為私有地的淺山環境中。然而包含石虎在內,台灣有約55%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同樣都棲息於海拔1000公尺以下,淺山、平原的私有農地或林地,基於財政與對人民財產權的保障,不可能大範圍地將這些私有地劃設為保護區。
然而對於這些出現瀕危野生動物棲息的私有地,在保育意識抬頭下,農民與地主即便願意採取友善環境的做法,卻可能因此面臨農產減收、土地利用方式受限、交通開發受阻等衍生成本。林務局認為,保護瀕危野生動物是基於公共利益,因此應由全民共同分攤成本,不能只讓在地居民自行吸收。讓居民不再認為瀕危野生動物入住是不可承受之重,進而願意共同守護棲地,這生態服務給付方案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