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08日
整理:鄒敏惠(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台中市環保局9月19日針對中火5到8號機組放流水隨機採樣送驗,查獲「硼」濃度每公升高達121毫克,遠超出標準的5毫克24倍。
環保局認為,今年1到9月針對中火三處排放口隨機檢測水質15次,就查獲五次不符標準,已屬重大違規。
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研究,動物實驗食入大量的硼,會影響男性生殖器官健康,孕婦懷孕時暴露到硼,也可能生產體重偏低、出生缺陷及成長遲緩的幼兒,中火將放流水排放至大肚溪出海口,嚴重破壞環境。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已於10月5日行文台電依法提出陳述意見,台電需於14日內提出,即最慢需於10月21日前提出陳述意見,環保局接獲台電陳述意見後進行委員會審查,如果陳述未具正當理由,市府將依違規情節處分,最高重罰新台幣2000萬元,或者勒令停工,預計10月底做出裁決。
對此台電表示歉意,發布新聞稿指出,環保署今年3月將硼公告為明(2020)年起才納入發電廠必須檢測申報的新增項目。
台電進一步說明,廢水排放之新標準公佈後,業者改善需要時間進行,「中市環保局卻在廢水處理廠尚未落成之際,即進廠檢測,令人遺憾。」
台電表示,目前中火廢水處理廠「除硼處理工程」,預計10月底完成土木工程、設備安裝預計於11月底完成,依時程推估,12月初可開始進行廢水處理功能測試,預定12月底上線處理。
中央社報導,吳志超對台電聲明回應指出,根據環保署2017年12月25日發布施行的放流水標準,發電廠放流水若含有污染物「硼」,自發布施行日起,就應符合5毫克/公升的標準值,無論如何「超標就是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