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日各地都有鞭炮聲此起彼落,昨(29日)下午三時許高雄市大社工業區傳出爆炸巨響並冒黑煙,高雄市環保局於15點35分接獲民眾通知,立即派員至現場調查,確認為李長榮化工大社廠鍋爐蒸氣進氣風車故障產生氣爆,因有明顯黑煙排放造成空污之事實,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開罰,可裁處10萬元到2000萬元罰鍰。
第一時間抵達現場的環保局環境稽查科科長林燦銘表示,該廠爆炸後即緊急停俥,「經儀器檢查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未檢出、總碳氫化合物(THCs)皆為環境背景值。」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有黑煙排放情形,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一項[1],未維持防制設施正常運作,惟因該廠於過去一年內未曾違反規定,且本次無嚴重污染及毒性污染物排放,初步以環保署裁罰準則計算,罰鍰為10萬元,「人員在現場持續監測至晚間六點,確保安全無虞。」
占地110公頃的大社石化工業區於1975年完工啟用,1978年後就陸續發生多起公安意外,緊鄰住宅區導致人心惶惶,在當地居民多次抗爭下,1993年經濟部承諾將會遷廠降編,1998年便核定「特種工業區內之廠商應於民國107年以前完成遷廠,並由縣政府依法定程序變更為乙種工業區。」
然而,遷廠降編延宕至今,經濟部認為近年公安事件減少,要求降為甲編讓業者持續生產,與堅持降為乙編並遷廠的高雄市政府僵持不下。公安意外仍持續發生,根據高雄市環保局統計資料,大社工業區內11家廠商,於2003年至2018年間,因違反《空污法》被開出高達165件罰單,對當地居民生活安全形成危害。
此次發生爆炸的李長榮大社廠,主要從事聚丙烯製造,初步判斷,氣爆原因為洗滌塔設備內粉灰雜製程廢氣,異常流入M01製程設備燃氣鍋爐(B-921、E001),導致進氣風車故障而發生氣爆,並出現瞬間黑煙排放,廠方緊急啟動停俥措施。
高雄市環保局在接獲通知後,緊急於20分鐘內抵達爆炸現場,並會同廠區人員了解事發經過,並派員於該廠周界行進行環境監測,確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未檢出、總碳氫化合物(THCs)3.4ppm,皆為環境背景值,持續監測至18時,確認現場及周界無空氣污染危害之虞後狀況解除。因氣爆當下有明顯黑煙排放、造成空污的狀況,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裁處新台幣10萬罰鍰。
[1]《空污法》第 23 條第一項,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其固定污染源之最大操作量,不得超過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最大處理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