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後壁玉米田爐碴污染、土壤鉻含量超標一案,經民間團體與立委召開記者會揭露後出現轉彎。台南市環保局今(27日)一改3月底公布1「尚符合國際及我國食品要求,農民可執行農作物採收作業」的說法,要求該場址「暫時」休耕,但仍堅持該地土壤未超過污染標準。
今日台南社大、看守台灣協會、立委陳椒華再度召開記者會,強力要求將此區公告為污染控制及污染管制場址。不過,在關鍵證據——「土壤採樣」上,環保署、環團、台南市府仍各說各話。立委陳椒華對土地污染認定機關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會(土基會)至今未到現場採樣重砲抨擊,稱土壤污染還要靠檢調單位認定,那環保單位做什麼?
台南市府急轉彎 玉米田「暫時」休耕 土壤認定沒污染?
台南後壁嘉田里農地早年被惡意棄置爐渣,上面以一般土壤覆蓋掩飾,未被納入污染控制場址。2019年9月,不知情農民租用該地種植玉米,發現生長狀況不佳、甚至完全種不出來。台南社大介入調查後,發現土壤鉻含量嚴重超標。台南市環保局接到舉發後,依違反《農發條例》、《區域計畫法》移送地檢署,3月通知農民可執行農作物採收作業,引發民團與立委不滿,並召開記者會公諸大眾。
27日,台南市府改口,稱測量該地土壤檢測pH值達9.21,不適農業生長耕作。基於風險控管與預警,要求本址地主暫時休耕。
對於農地休耕補償費用,市府環保局說明,暫由土污基金支應,等確認行為人後,將要求行為人清除爐碴並追償補償費用。
但在關鍵的土壤檢測上,環保局仍堅持,原生土壤、地表水及爐碴石(粒)等依「環保署公告的標準檢驗方法」分析後,結果低於污染標準。因此未符合逕行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之要件。
「受污染土壤」認定 「有期徒刑」與「罰款了事」大不同
環團與台南環保局觀點大不同,癥結在於土壤「採樣」。該區土壤最上層是用來掩飾爐渣的外來土壤,因翻土等因素已經與爐渣混合。在環團眼中,這是「土壤受污染」最明顯的證據,但在地方環保局卻認定這些是無需檢測的廢棄物。連帶影響後續的土壤污染認定,甚至罰則。
台南市環保局簡任技正朱玫瑰說明,最上層與中層很明顯是廢棄物,應被移除。所以檢調採樣是針對最下層的「原生土壤」,這是為了釐清下層土壤是否已經被污染。
朱玫瑰的說法則是,上層土壤已經混了爐渣,就是不可以存在的物質,不算是污染土壤。
但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抨擊,這是蓄意避開污染最明顯的上層土壤,只測沒問題的底層土壤,如此才有藉口宣稱土壤沒被污染,也不用列入污染管控場址。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採樣上層土壤,才能留下土壤「被污染的證據」。差別在於,有污染證據可依《廢清法》46條對行為人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沒有污染環境情事,只會當作違反《廢清法》第39條的再利用辦法,讓業者交6000元到300萬元罰款了事。
雖然農委會已在7日進行採樣,但採樣恐不合環保署規範,只能「參考用」。反觀土基會未到場採樣,成為立委與環團砲轟焦點。
陳椒華批土基會以「檢察官在調查了,不方便去」規避,實在「太離譜」。他問,環保局只會報案叫檢察官調查的話,還要環保單位做什麼?
土基會組長王禎強力澄清,公告污染控制場址屬地方政府權責,如台南市政府認定有必要細部調查,環保署一定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