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氣候內閣520宣告:2021全面碳價元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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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氣候內閣520宣告:2021全面碳價元年

2020年05月26日
轉載自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編譯:倪茂庭(風險中心助理研究員)

2020年5月20日,德國氣候內閣(Climate Cabinet)正式宣告,2021年起,成為德國全面碳價元年。

全面碳價法制

2019年9月20日,德國氣候內閣正式擬定了2030氣候行動方案(German 2030 Climate Action Programme),擬於歐盟排放交易制度外,於2021年起施行德國國內二階段碳排放交易制度,填補建築(供暖)、運輸部門的碳價缺口,今年5月20日,更進一步提高原定碳價:

德國碳價法制。資料來源:本文彙整

據此漲幅下,預期2021年起每公升汽、柴油價格將分別調漲7歐分、8歐分,即約成長新台幣2.3、2.6元。

綠黨杯葛撐起碳價漲幅空間

自2019年底宣布國內碳價規劃起,國內能源業者、智庫與環境團體多方表示原碳價水準(每噸10歐元)不足以回應、填補德國低碳轉型的排放落差,故極力要求提高碳價以提高減量誘因。

此次德國政府辯論調漲碳價的戰場,於聯邦議院(Bundestag)與參議院(Bundesrat)組成的調解工作小組中展開討論。原本此工作小組的任務在於討論2030氣候行動方案中,減少鐵路運輸的票價增值稅與增加建築能效誘因的稅制等,但因綠黨的牽制,致調漲碳價進入會議議程中。綠黨得以掌握話語權,主要原因乃德國許多地方政府多與綠黨組成聯合政府,此外,2019年全歐綠色浪潮下,綠黨橫掃歐盟議會席次,德國並占有最多綠黨席次等因素,都維持著德國調整碳價的熱度。

Winfried Kretschmann(綠黨),德國巴登符騰堡邦總理,同時也是聯邦參議院議長,表示綠黨的強力杯葛,成功逼退聯邦聯合政府微弱的碳價水準,三倍的碳價更將促使轉型誘因。

相反的,Matthias Miersch(社民黨),德國聯邦議院社民黨團副主席,表示樂見與綠黨達成妥協,調整後的碳價水準已較節制(moderate),強調不應以價格迫使氣候行動。

德國預期2021年起每公升汽、柴油價格將分別調漲7歐分、8歐分。照片來源:Sami Haidar(CC BY-NC 2.0)

抑低燃料價格漲幅的配套:通勤補貼、調整再生能源附加費用等

為避免人民因碳價施行提高電力、燃料價格等影響,德國政府的2030年氣候行動方案中,即有特別承諾給予通勤補貼、減少再生能源附加費等,此次的調漲也同步增加抑低負擔的配套,包含提高原有的通勤補貼以及正式提出修正再生能源法(EEG)的議案。

回應德國產業的擔憂,推動整合全歐碳價

另一方面,德國產業界也有些擔憂,恐碳價影響產業國際貿易時的競爭力,例如德國化工協會(VCI)、德國工業聯合會(BDI)指出中小企業恐受最大的碳價影響,故尋求政府得給予相關豁免的空間;然而,德國聯邦能源及水資源公會(BDEW)則視碳價調漲為氣候行動的希望,但同時也希望歐盟排放交易制度得同時有相應調整,亦即希望全歐產業一致的規範。

據此,德國政府也於此次調漲的協議中承諾將具體回應產業對於競爭力與碳洩漏的擔憂。歐盟綠色政綱下,雖將進一步修正EU-ETS,包含思考將歐盟整體運輸及建築部門納入管制範圍,又整合歐盟統一碳價同為歐盟執委會主席的願景,但目前未有具體決議有待日後的觀察。

全面低碳轉型,碳排放導向的能源價格勢在必行

歐盟綠色政綱下以2050歐盟淨零排放大陸的方向推動一系列的改革,除了將淨零目標入法推動歐盟氣候法、修訂歐盟排放交易制度以及推行歐盟碳關稅等外,也即將展開智慧部門整合策略(Strategy for Smart Sector Integration),以再生能源為基礎,整合每一個部門的電氣化以揚棄化石燃料的依賴,特別是仍以化石燃料作為能源運輸與建築部門。

更關鍵的是,目前歐盟仍未針對運輸與建築部門給予統一的碳價,且歐盟能源稅指令也未以碳排放作為計算化石燃料價格的基礎等困境,都阻擾著歐盟電氣化的未來。以德國為例,Agora Energiewende研究指出(2020),德國電力稅費的相較於建築部門供暖所用天然氣、供暖用油的稅費價格,分別約高出6倍、20倍;相較於運輸部門的汽、柴油稅費,則分別約高出2倍、3倍,顯見電氣化轉型的第一步,碳排放導向的能源價格勢在必行。

德國電力與相關能源稅費比較。資料來源:Agora Energiewende(2020)

台灣半數民眾願接受碳價調整油價

相較於德國此次碳價的漲幅,即預期調漲每公升汽柴油為新台幣2.3~2.6元;根據台大風險中心於2020年5月11日所發布之民調顯示,已有超過半數(56.7%)的民眾願意支持碳價調整油價,調整的幅度更有超過3成民眾願意承擔3元以上的漲幅(34.3%),先不論台灣長年補貼導致低油價,若單就從漲幅上觀察,台灣人民對於碳價已逐漸形成共識,漲幅更較德國具備氣候行動決心。

可因徵收碳稅調整油價的接受幅度(N=1087)(單位:元/公升)。資料來源:台大風險中心2020能源轉型公眾感知調查報告

※ 轉載自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

作者

倪茂庭

在大肚山上的美哉東海開啟基礎法學的學習,又到中興大學摸索國際氣候變遷法,現在是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對於未來的下一步不是很確定,但唯一可信的是,可預期的未來裡,只要人類還在,氣候就將持續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