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台灣的離岸風機鳥類降轉機制 能源局諾年底前提草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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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台灣的離岸風機鳥類降轉機制 能源局諾年底前提草案

2020年08月28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林芊妤報導

離岸風場遇上鳥類通過,如何才能減輕生態衝擊?26日環保署審查離岸風電業者提出的鳥類環境影響調查報告,面對業者再次以「國外沒有先例」為由,要求營運一年後再提出風機降轉機制,以減少鳥擊,環委最後決議駁回,只給半年期限。

而在國外經驗尚未成熟下,能源局表示,將研擬一套屬於台灣的風機降轉機制,供廠商遵循,最快今年底就會端出草案。


環評大會審查竹苗雲彰四縣風場之鳥類調查報告。取自環評書件。

2017年,環保署一口氣通過19案離岸風場環評,但因為對海上鳥類生態了解不足,環評當時留下但書,各家風場須補做2017年秋季到2018年春季的鳥類調查報告。

19案彙整後為「海峽27、28 號風場2案」、「彰化雲林外海15案」及「新竹苗栗外海2案」,共三份鳥類生態環境調查報告。前者的海峽風場已在去年通過環保署審查,後兩者竹苗、雲彰四縣,則併案審查,在26日的環評大會上修正通過。

業者盼風機先運轉一年、再提降轉機制 環委:半年已足夠

因為風場尚未建置,目前開發單位交出的海上鳥調資料,多由目視、搭配船載雷達蒐集而來,因此開發單位主張,這些調查資料可能和實際建置後的情況有落差。因此希望營運一年,蒐集四季鳥類資料後再提出降轉機制,但遭到環委駁回。

小組審查中,開發單位即一再以國外尚未有成熟機制可參考為由,迴避在風場運轉前提出降轉機制。環委回以「不是別人沒有,台灣就不做」,認為台灣應擬定屬於自己的降轉機制,並以「別人不做,台灣先行」來鼓勵業者 。環委認為,半年的資料累積已足夠,且目前陸上風機的降轉機制成熟,可供參考。


顧問公司光宇提出一年寬限,但環委認為本次鳥調報告加上建置後半年所收集的資料已足夠擬訂降轉機制。林芊妤 攝

負責鳥類調查的顧問公司光宇表示,若要在半年內交出環調報告,還要加上行政作業時間,估計只能收到一季的資料,因此仍希望寬限,等實際營運後收齊一年的資料,了解每季鳥類通過風場的狀況後,再來提出降轉機制。

環委認為,營運後蒐集一季的資料也應足以供作擬定降轉機制參考。

大會最後維持小組審查的決議,要求開發單位在營運後半年內(即取得電業執照起算半年內)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送審,且報告書應「含具體可行的風機降轉機制」

屬於台灣的離岸風機鳥類降轉機制 經濟部鬆口:年底會有草案

海上鳥類監測尚有許多技術問題待克服,國外也缺乏成熟可參考的案例,因此如何訂定降轉機制,開發單位、主管機關都十分頭痛。

在環評大會上,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將參照國外經驗,研擬一套商業可行機制,供業者共同來遵循,但研析還須時間,相關作業目前尚無期程。

對此環委質疑,目前歐洲採用的風機裝置容量普遍較台灣小,且業者也說,國外沒有成熟可參考機制;如果國外機制不成熟,就算有,又可能因為風機規格不同而不適用,台灣就應該訂出自身適用的規則,而且必須提出期程,否則要等降轉機制浮上檯面,遙遙無期。

環委並指能源局的態度「看起來像業者」,認為能源局積極訂定屬於國內的離岸風機鳥類降轉機制,責無旁貸。

環保署副署長、大會主席蔡鴻德也認為,經濟部本來就有權責擬定相關辦法,擬出後大家一體適用,也不會有公平問題。他指出,最快2021年就有風場開始併聯商轉,建議能源局在一年內公告。

能源局最後鬆口,表示今年底會擬出草案,並表示風機技術日新月異,屆時將徵詢各方意見以符合實際需求。

環委補充,目前各家風場的環評承諾,對於降轉機制的啟動標準不一,若是經濟部能訂出相關書面文字,廠商才有依憑。例如寫明「大量、大型鳥類、保育類鳥類通過風場」等關鍵字,表示當有這些狀況發生時,降轉機制就要啟動。「不要說前面(風場)有停(機),後面沒停,(鳥)一樣被打死。」


經過一番拉鋸,經濟部能源局鬆口預計於今年底會擬出降轉機制草案,環評大會建議需於一年內完成。林芊妤 攝。

作者

林芊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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