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委批,如果到時候業者仍稱沒有商業可行的機制,不就等於一張空白支票?
環評委員要求,要有降轉機制、配上公布鳥類調查原始資料,大家才知道降轉機制有沒有用,是不是須要調整?說要等一年後再啟動,實在離譜。
專案小組主席張學文勸業者放下心結,並不是有鳥經過就要停機,大群鳥飛過的時間也有限。根據歐美資料顯示,需要降載的時間不超過0.02%,甚至低上許多,影響很短。既然業者自己也說98%的鳥類會避開,何不大方試行降轉機制,讓台灣鳥類保育超前佈署。
降載機制講不清 營運後半年再來說一遍
但是,《環評法》18條也允許要求開發單位「定期」提出環調書,因此專案小組決議,業者「營運後半年內」須再提出一份環境影響調查報告送審,屆時,各風場還是要回到環評會場上,把降載停機機制講清楚。
離岸風場規劃至今,已累績大量生態與環境的調查資料,對台灣是珍貴資產。業者雖同意開放資料,卻以「怕被誤用」為由,要求政府應先公布開放資料標準,而非提供原始資料。對此,環委表示,國家公園、濕地多有開放資料格式,提供原始資料並非問題。
最後,環評結論要求業者評估訂定降轉機制,含啟動情境,及初步規劃。此外,也要求能源局整合風場的生態環境資料,適度公開。全部結論仍要送大會審查,才會確認通過。

註釋
[1]18座風場分別為竹風、海能、海鼎三案、海龍二案,大彰化四案、台電二期、彰芳、福芳、西島、中能、雲林、福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