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東移引發流血抗爭,公共工程爭議再添一樁。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顏久榮今(19日)表示,「政府部門應該記取教訓,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讓民眾充分表達意見,減少抗爭。」年底前將會修正《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強化「公民參與」,從過往只需打勾的檢核表,改為納入公聽會相關會議紀錄,也會明文要求主管機關加強考核的責任。
公共工程爭議屢見不鮮 立委要求檢討現有機制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邀請公共工程委員會進行「以公民參與及永續發展面向精進公共工程作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立委洪孟楷指出,公共建設應該要創造雙贏,但從過去大埔徵收到南鐵東移案卻抗爭不斷,政府應該檢討是否有哪個環節出錯,來避免爭議一再重演。
立委邱顯智也指出,審計部曾多次對現行的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表示意見,「雖然有生態檢核的制度,但追蹤的成效有待加強,不利促進友善生態環境,排除條件亦有檢討空間。」他說,現有的除外條款開很大,導致許多工程都不必辦理生態檢核。
現行的《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二款規定,中央政府辦理新建公共工程,或地方政府辦理受中央補助經費超過50%的新建公共工程時,需辦理生態檢核作業。不過,「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災後原地復建、原構造物範圍內整建或改善、已開發場所、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及維護管理相關工程」可以除外。
邱顯智也引述審計部的報告指出,目前的生態檢核機制未能管控高生態價值區域的公共工程,缺乏全台的生態檢核追蹤系統平台。邱顯智就建議,生態檢核機制應明確規範高生態價值區域應進行生態檢核,「除外條款中,明確規範無涉生態環境保育者方可排除。」他也要求公程會,盡快建置生態檢核追蹤系統平台,並納入公民參與作為考核指標。
年底前完成修法上路 補足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漏洞
對此,顏久榮直言,過去公共工程的生態檢核注意事項有明訂,應落實公民參與精神,工程主辦機關應於計畫核定至工程完工過程中,建立民眾協商溝通機制,「但只是以表格勾選的方式進行檢核,有做就打勾,難以得知公民參與的方式與內容。」
顏久榮說,目前公共工程委員會已經再檢討補強條文,12月將會修正《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要求繳交公民參與的會議資料、會議紀錄等文件,確保生態檢核各個面向的問題都能被充分討論,「從工程源頭充分溝通,減少後面的爭議。」
公共工程委員會也將明定工程主管機關,建立統一友善資訊平台,公開個階段生態檢核資訊,強化主管部會的考核責任。公共工程委員會主秘林傑舉例說明,水保局、林務局可能作為工程執行機關,農委會則為上級主管部會,未來將明文規定農委會加強考核的義務。
針對除外條款,林傑也說,目前條文規定只要取得綠建築標章即可免做生態檢核,但綠建築不代表沒有生態問題,因此未來會修正除外條款,確保生態議題都可以在設計階段就納入考量,同時強化網路上的資訊公開,讓公共工程的資訊更透明,充分落實公民參與。
顏久榮指出,生態檢核需要持續精進,年底前將會改善政府電子採購網,每個案子發包出去、決標公告都要註記在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可掌握各機關工程辦理情形,「同時也會增列可能涉及圍標、違規等錯誤的態樣警示,供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