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山吃山的自然資源利用,原是代代相傳的知識,過去原住民族因傳統領域與國有林高度重疊,而限制其自然資源使用,間接中斷了傳統生態知識的傳承。
隨著民主意識抬頭,《原住民族基本法》和《森林法》創修,使傳統領域森林採集有法可循。另一方面,如何維繫自然資源不墜、永續利用,相關監測也須並駕齊驅。
「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1]雖已於去年上路,但早在預告階段,農委會林務局即以計畫委託特生中心與學者進行「原住民採集森林產物環境監測」;不但建立了一套適用於原住民族森林產物使用的評估標準與流程,也透過東光、澳花部落一窺因生活習性及經濟結構變化,部落利用森林植物的傳統知識,隱約可見的斷層。
原住民採集森林產物 搭配環境監測機制 永續利用不成問題
去(2019)年7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暨原住民族委會會銜訂定「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原住民族可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自用等生活慣俗,於國有林及公有林配合管理經營機關相關規定,合法採取野生植物、菌類等森林產物。
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植物組副研究員林子超說,「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之環境監測機制」研究,期望透過評估指標,衡量森林產物採取前、後的變化,建構一套原住民族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的模式,讓森林資源的使用,控制在環境承載量與恢復力之限度內。
這套監測模式的建立,也能提供部落自主管理的方法,在恢復原住民族使用森林資源的傳統權利同時,善盡守護在地資源的責任。
2018年4月,林務局、特生中心及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惠東合作,啟動這項為期兩年的計畫。林子超解釋,每種植物的特性不同,有些萌蘗能力強,或種子散播能力好,特性不同,承載力也不同;而採摘力度多強也會影響它後續族群興衰。計畫從東、西部各找案例進行研究。
研究團隊於是選擇分布最廣、民族植物研究調查資料較完整的泰雅、布農族,並以接受度較高的部落為主,最後選定西部東光(東埔一鄰)部落、東部為澳花部落。
學者一一徵詢仍在使用植物 同步監測野外族群
研究團隊一開始先以座談會方式,邀請部落耆老、意見領袖以及權益關係人共商意見,期間也由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惠東到部落演講,深化族人法制觀念;接著是展開植物資源調查了解部落目前的植物自然資源現況,並依據這些結果進行森林野生植物風險評估。
過程中,研究團隊為了確認部落植物採取的種類與數量,常須把部落文獻記載過的植物,從特生中心調出圖庫資料,找來部落目前還有採集植物的族人,拿著植物葉部、種子和全株的圖片,一種一種的問。
這些問題包括「這種植物還會採集、使用嗎?」「多久使用/採集一次?」「一次採摘多少?」等,由此得知兩部落仍在使用的植物,東光部落有49科105種、澳花部落38科85種。
這些仍在使用的植物,若符合「最多人使用的前10名」、「具三種以上用途」,以及維管束植物紅皮書等級無危(NT)以上其中一項,就會暫列敏感物種。經過這些步驟篩選後,兩部落分別篩出東光24種、澳花部落19種植物。
第二階段則以13項風險評估因子進行評估,各項風險因素以「高」、「中」、「低」風險標示,高風險給予3分,中等風險給予2分,低風險給予1分,總分達8分者認定為「可能具採集壓力之物種」。
13項風險評估因素包括:1、保護現況,2、地理分布,3、棲息地,4、棲地種群規模,5、生長/更新速率,6、繁殖生物學,7、物種分類/野外識別,8、利用的植物部位,9、單一用途或多種用途,10、採集量,11、採集週期/次數,12、可替代性,13、使用偏好。
經過一連串評估,「具採集壓力且須監測」之目標物種,東光(東埔一鄰)部落為土肉桂、台灣肉桂;澳花部落為土肉桂、黃藤及食茱萸 。除了黃藤用來編織器具外,主要都是食用,例如以黃藤較嫩的藤心熬湯、東埔部落利用台灣肉桂的果實當做醃漬肉類的辛香料等。
除了了解使用情況,研究團隊也進行資源現況調查。東埔山肉桂和土肉桂顯示較有採摘壓力,但這些物種小苗更新的狀況,經過調查每公頃約400多棵小苗,因此認定更新沒有問題,還不到限制採集的程度。
部落人口外移 「會利用的植物少一半」 重拾傳統生態智慧的重要
這項評估流程於2018年底完成,部落依此評估流程,就能了解傳統植物利用會不會影響植物族群,並透過監測機制增加環境韌性、達到永續利用的目標。
這項計畫也於訪談過程發現,兩部落因老齡化、年輕人外移,使得傳統植物利用的智慧,因無人接續而呈現斷層。研究團隊文獻探討得知,東埔布農族部落過去紀錄過有利用價值的植物種類約288種,然而,這項計畫訪談結果,僅剩105種植物;澳花部落也從過去紀錄的196種,僅存85種持續利用,傳統民族植物利用方式逐漸失傳。
林子超表示,這與現代進口木材便宜、易取得,西藥普及等因素有關,當替代性高又具便利性,久而久之就不再使用森林產物,不用就忘了怎麼用。
當全球意識到重尋老祖先生態智慧,以耐候性強的原生自然資源,做為因應氣候變遷的保全機制時,這項研究計畫的結論也令人深思。
註釋
[1]農委會曾於2016年7月27日農林務字第1051741325號公告辦理「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預告,後名稱修正為「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並於2018年12月18日再度草案預告。另,森林主產物有《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不在這項計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