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捕海洋保育類物種是否觸法? 填寫通報表後釋回是關鍵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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撈捕海洋保育類物種是否觸法? 填寫通報表後釋回是關鍵

2021年02月17日
環境資訊中心 特約記者廖靜蕙 報導

農曆春節期間,海洋保育不打烊,海委會海保署先後於9日、16日接獲通報,分別發生獵捕「曲紋唇魚」以及漁船誤捕「鬼蝠魟」事件,前者遭民眾檢舉,依法究辦中;後者不但回報,並依法填寫「意外捕獲通報表」後釋回海中,善盡保育責任不究責。


曲紋唇魚又名龍王鯛、蘇眉魚或波紋唇魚,是我國公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圖片來源:林務局

不識龍王鯛 獵捕觸法 海保署長教你辨識三特徵

海保署9日接獲民眾以網路社群截圖照片,檢舉涉嫌非法獵捕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曲紋唇魚」的民眾,於是立即通報海巡署及台東縣政府農業處展開偵查。

海巡署偵防分署查緝隊當日即找到該涉案人,涉案人承認有獵捕事實,並表示不知其屬保育類野生動物,已將魚體丟回海中;目前該案已由海巡署完成筆錄,進行搜查,後續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曲紋唇魚(Cheilinus undulatus)又名龍王鯛、蘇眉魚或拿破崙魚,已公告列為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任意宰殺、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如何辨識曲紋唇魚?海保署長也親自說明,掌握眼旁兩條黑眼線、臉部有腦紋般的曲折紋路、魚體鱗片中間特殊黑線三大特徵,即能秒懂是否為曲紋唇魚。

誤捕鬼福魟通報 重返大海不受罰

其實民眾誤捕保育類海洋生物,依程序通報是不違法的。昨(16)日海保署接獲海巡署通報,中部地區漁民意外捕獲鬼蝠魟,隨即指派海洋保育巡查員到場處置,在記錄、採取肌肉樣本後已請船長出海將魚體釋回海中。

依據海保署說明,遭誤捕的是1尾雌性「雙吻前口蝠鱝」(Mobula birostris),俗稱鬼福魟;體盤長230公分,體盤寬520公分,由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梧棲安檢所通報。

漁船船長表示,原本撈捕目標魚種為鰆、白腹仔、鯧魚及竹筴魚等,捕獲鬼蝠魟十分意外,並向漁業電台通報捕獲情形。

鬼蝠魟所屬的蝠鱝屬(Mobula),還包括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兩種魚類,已於2020年列入「瀕臨絕種」(EN)保育類野生動物,如意外捕獲,需填寫「意外捕獲通報表」,將混獲的保育類物種名稱、體長、捕獲時間、經緯度等資訊紀錄下來,通報後儘速將魚類個體釋回海中,就無須擔憂違法。


蝠鱝屬兩種魚類都已列入我國保育類物種,海保署提供辨識圖。圖片來源:海洋保育署

海保署表示,意外捕獲的資料經統計後將公開於海洋保育網,有助於海洋生態研究保育;相關生物採樣將用於族群研究,並進行國際合作。

海保署表示,將持續向漁民宣導,並邀請相關業者加入意外捕獲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之通報及救援網絡,同時研擬海洋保育類生物混獲的有效忌避措施。

民眾若發現疑似違反野保法行為,可提供照片、影片或相關事證,向地方保育主管機關、海保署或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為海洋生態盡力。

【小檔案】雙吻前口蝠鱝
雙吻前口蝠鱝體盤寬可達910公分,是體型最大的魟魚,具有長距離季節性洄游的行為,分布於三大洋熱帶、亞熱帶海域,但彼此間碰面的機率很低,就算是攝食、交配群聚的個體數通常也不超過30尾,加上這類物種體型大、成長較緩慢,可能要8~12歲才成熟,每4~5生一胎,一胎只生一尾。
鬼蝠魟會被多種漁法捕獲,包括流刺網、拖網、延繩釣、定置網或鏢旗魚等漁業。除了海委會已於2020年6月列入保育類物種,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紅皮書也列瀕危(EN),2014年9月華盛頓公約(CITES)列為附錄II名單;農委會於2018年列為禁捕物種。(資料來源:海保署新聞稿)

參考資料

 ※ 本文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補助報導經費,為確保新聞獨立性,不干涉報導內容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