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6日,美軍在日本廣島市投下原子彈,隨後下起了,含有爆炸的泥巴、灰塵或煤油等,像是重油一般黏膩的大顆粒的黑雨。這是放射性降下物的一種。被黑雨淋到的人,會有掉髮、牙齦大量出血等急性輻射症狀群。
這些因原爆受害的人們,一部份人得到政府的補償。另一部份人,則因為黑雨範圍認定的不同,而被國家捨棄,憤而向政府提告,亦即「黑雨訴訟」。經過十分漫長的訴訟,部分原告老死,直到最近,受害者才在日本首相菅義偉放棄上訴的狀況下,獲得真正的勝訴。
訴訟團事務長大越和郎表示,這場訴訟所代表的意義在於:揭穿被隱蔽與低估的放射線受害狀況。
美國從二戰時期就在曼哈頓計劃裡,表現出對於放射線人體影響的強烈關心。原爆發生後,美國要求日本軍和科學家提出原爆被害的調查數據。
然而,深知放射線被害狀況的曼哈頓計劃副指揮托馬斯・法雷爾少將卻說:「9月上旬的現在,廣島長崎沒有人因為原爆放射能受苦。」[1]禁止原爆報導,隱匿被害狀況。
當時為了詳細調查原爆所造成的傷害,美國在廣島市被丟擲原子彈之後,於1947年設立了民間組織「原爆傷害調查委員會(Atomic Bomb Casualty Commission, ABCC)」。
然而,原爆傷害調查委員會真正的目的是為下一次的核戰做準備。為此,1960年代發生了兩次抗議遊行,「不要把被爆者當白老鼠!」抗議人士要求廢除這個組織。
關於輻射被害的攻防
1954年3月,美國在比基尼環礁做試爆氫彈的實驗(又稱城堡作戰)引發禁止核試爆的運動。在日本原水爆被害者團體協議會(日本被團協)等團體攜手合作之下,成功推動「關於原爆被害者的醫療之法律」的立法。然而「氫彈試爆受害者」卻被捨棄了。
為彌補這個缺憾,之後的運動就往被害或被曝地區的擴大認定等方向前進。可是,1980年的「基本懇答申」(原爆被爆者對策基本問題懇談會)提出「戰爭被害容忍論」與「被爆區域的指定,應該根據充足的科學證據」(但事發時缺乏調查)兩種論調,讓被爆受害者的權益又大大退步。
能夠挽回這個頹勢的,就是由原爆症集體訴訟306名原告獲得的勝訴,該案自2003年起,直到2018年才全員勝訴。該判決認可了低劑量與內部被曝的危害,駁斥了所謂的「國際基準」的見解,因為它無視內部被曝、殘留放射線的影響,且將被害狀況限於初期放射線。
2009年8月,政府與原爆症集體訴訟方交換「確認書」,約定「為了避免訴訟相爭,透過定期協議的場合解決爭議」。當時內閣秘書長還向被爆者「謝罪」。可是後來政府只做了若干修正,至於「定期協議」幾乎沒有做到。
新的抗爭
在這段期間,發生福島核災。因為承認受害狀況的話,政府跟東京電力會被要求很大的賠償。因此政府又故技重施。
由於政府沒有履行「確認書」裡合意的內容,被爆者只能走上訴訟的道路。而政府為了推翻集體訴訟認可的放射線被害標準,募集35名御用學者,在法庭上提出反論。
「黑雨」訴訟不只是放射線受害單一個案。從廣島長崎原爆、比基尼環礁核試爆到福島核災等,在一連串的放射線被害事件中,黑雨訴訟和其他受害者同樣處在抗爭的位置。也是能否讓法官認可低劑量與內部被曝危害,為一大重要問題的機會。
※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 轉載自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註釋
[1] 出自高橋博子著『封印されたヒロシマ・ナガサキ』凱風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