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登場的「原住民狩獵自主管理計畫工作坊暨獵人團結大會」(簡稱獵人大會),由地主屏東縣來義鄉傳統狩獵文化協會主辦,邀請全台部落族人與自主管理計畫承辦單位參加。803號釋憲之後,狩獵自主管理計畫是否受到影響?針對保育類動物如黑熊的誤捕事件,林務局研發「精準式獵具」,部落看法為何?以及部落之間跨區狩獵爭議如何處理?都成為本次大會焦點。
參與共管部落盜伐明顯減少 林華慶:達成部落、政府、環境三贏
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的〈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因法規管制密度高,與當前尊重原住民傳統領域、視狩獵為部落重要文化的趨勢不符,也造成部落與管理機關的衝突。林務局2017年啟動修改相關規定,期望朝向部落在傳統領域狩獵採自主管理,未來透過部落與政府簽訂行政契約方式共管,以達到公私協力永續森林自然資源。
同時,林務局推動「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試辦計畫」,鼓勵部落成立狩獵組織,在學術團隊的輔導下,部落透過野生動物族群數量監測及資料分析、自主回報獵物、培力獵人組織和教育訓練、發放獵人證等,逐步落實部落狩獵的自主管理,希望以科學實證的數據,了解原住民狩獵自用是否對生態保育有所影響。
第四屆獵人大會2~4日於屏東來義鄉舉辦,共有35個部落狩獵組織、學術單位及各地林管處等團體參與,人數超過200人,盛況空前。承辦大會的屏科大森林系助理教授吳幸如說,今年獵團的參與更勝以往,人數多了一倍,且各組織都熱情地要分享他們在部落傳統領域自主管理狩獵的成果。
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羅尤娟於會中表示,自2017年至今全台已有11個試辦計畫在進行,「根據組織的狩獵回報與生態監測分析發現,部落進行狩獵自用與森林生物資源減少沒有絕對的關係。」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對於共管機制相當看好,連續三屆參與獵人大會的他表示,過去幾年與林務局進行共管事項的部落,其山林區域很明顯發現盜伐事件減少,這是自主管理試辦計畫的成功。他強調,「透過共管實際可以達成部落、政府和山林環境三贏的局面。」
大法官釋憲後再修〈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 林務局:近日將預告
林務局原定今年公告修訂〈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因大法官於5月作出第803號釋憲,管理辦法草案再次進行修正。
根據大法官解釋,認同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的狩獵,屬於傳統文化範疇。但原住民狩獵自用的野生動物,除特殊例外,應不包括保育類。此外,部落進行定期性傳統文化、祭儀之狩獵應事前申請主管機關許可,但屬突發性質於生活飲食文化中所需的非定期性狩獵,主管機關必須提出多元彈性的申請機制,且狩獵者的獵物種類和數量也不需事前填寫。
協助林務局起草〈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的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惠東指出,林務局的狩獵自主管理試行計畫受到大法官採認,也就是獵人應透過部落組織申請狩獵許可,事後備查;但是若沒有參與部落組織,個人狩獵則應依原有管理辦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且要事後申報。張惠東說,這等同大法官承認部落組織的法律地位。
羅尤娟說,大會後將邀集部落組織和公民團體討論最後的草案,如果沒問題需修正,應該很快就會進行預告,預告一個月後將正式公告辦法。
張惠東說明,未來原住民族的狩獵管理將分三個階段, 若個人狩獵不參與組織,則應依照《野保法》原有規定事前申請,事後申報。第二階段則是成立部落狩獵組織,與學術單位合作提出自主管理試行計畫,透過組織向林務局申請狩獵與備查。當第二階段試行順利,則進入第三階段,部落組織提出與行政部門簽訂行政契約,落實部落狩獵的自主管理。
目前全台有11個獵團正在試行自主管理,也就是在第二階段,而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來義鄉傳統狩獵文化協會等則可望邁入第三階段,與主管機關簽訂行政契約。然而在試行過程中,各獵團組織仍遇到相當問題有待協商解決,以及法令層面的釐清。
張惠東認為,公私協力共管的行政契約,實際上是把部落組織與政府機關連結起來,兼顧到部落傳統領域與狩獵文化的自主性,也讓政府部門盡到自然資源管理的責任,同時對於關注原住民狩獵和野生動物保育的外部團體,也可藉此取得彼此信任。
避免誤捕憾事重演 公部門推精準式獵具 學者:傳統陷阱也有精準設計
獵具的使用在大會中也進行討論。由於各部落獵團會依據傳統狩獵文化訂定狩獵規範,不同族群對於獵場與獵物有其擅長使用的獵具。為防止台灣黑熊等保育類野生動物遭山豬吊等索套陷阱誤捕,林務局引進精準式陷阱鼓勵部落使用,不僅較安全,也不易發生如台中711黑熊入侵農園卻誤中索套斷掌的憾事。
不過,吳幸如指出,排灣族習慣使用陷阱進行獵捕,在其傳統狩獵智慧中即有抓大放小、避免誤捕黑熊等的陷阱設計,獵人也會進行獵具調整來篩選獵物。
來義鄉傳統狩獵文化協會獵人郭坤旺說,來義鄉獵人的主要獵物為山羌、山豬、松鼠等,當需要獵捕如水鹿等大型動物,就必須設置重一點的陷阱,獵人會依據自行設計及調整獵具。以來義鄉並非黑熊出沒的區域,他希望可以放寬陷阱使用的規範,不應強制部落購買使用精準式陷阱。
輔導團隊台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林凱恩亦表示,不同文化背景有其習慣的狩獵方式,部落組織應將陷阱施放納入部落狩獵規範,以避免非非預期的誤捕。他認為獵人針對不同獵物所作的獵具也是一種狩獵文化,例如針對禽類、山羌、飛鼠等很可能就不同,若是採用單一化的獵具,很可能因此抹平傳統狩獵文化。
東海大學生態與環境研究中心教授林良恭回應,目前政府並未強制使用精準式陷阱,而是希望避免無差別的獵捕,造成黑熊等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傷害。
獵場重疊、跨區狩獵爭議如何解? 林華慶:回歸部落自主協商討論
另一方面,跨區狩獵的問題在部落自主管理過程中仍經常發生。花蓮吉拉米代部落獵團長陳建廣認為,部落雖然已成立狩獵組織,劃出傳統領域獵場試行自主管理,且已合法登記獵槍,但是狩獵自主管理僅能作為內部規範,對於獵場保護、外來者跨區狩獵卻沒有公權力可以處理。釋憲後,對於獵槍安全性問題,也需要政府積極解決。
那瑪夏傳統狩獵文化協會理事長卜袞.伊斯瑪哈單.伊斯立端則說,協會成立的目的是為了重構被國家機器毀掉的狩獵文化,他呼籲各獵團、狩獵者一起成立「狩獵者聯盟」,透過聯盟商討各獵團與獵區的爭議,並且作為向政府對話爭取權利的對口。
林華慶坦言,獵場重疊、跨區的問題,很難透過單一法令來解決,且必須適用各部落。他表示,林務局對於部落狩獵自主管理的真正期待是落實共管,包括獵場、部落傳統領以及整體環境生態資源,因此希望獵區的協商管理回到部落傳統的規制,政府則提供資源,授與部落一定的自主性,且尊重各部落的自主協調,最終目的是能達到永續利用野生動物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