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權疑「以農充工」 清泉崗產業園區遭控環說書不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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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權疑「以農充工」 清泉崗產業園區遭控環說書不實

2021年12月13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

本(12)月初剛通過環評專案小組初審的清泉崗產業園區開發案,今(13)日遭立委及環保團體指出,用地內是以農業用水申請水權,若用在工業用途將涉及違法;且開發單位回收的再生水用途為灑水澆灌,恐滲入地底、污染地下水以及周邊農地,影響甚鉅;另外,開發單位於環境影響說明書中,對於用水的說詞反覆不定,疑似刻意誤導環評委員。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對於各界提出的意見,會向環評委員報告,業者的環評承諾會在修正稿中說明清楚,最後才會送進環評大會審查。


立法委員陳椒華與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召開記者會,指控清泉崗產業園區將農業用水地下水權充當工業用。李蘇竣攝

貍貓換太子? 環團揭水權仍屬農業用水 非工業用水

清泉崗智慧產業園區開發案計畫區位於台中市清水區,總使用面積約21公頃,預計會引入機械製造業、倉儲業、零件製造業等地方或新興產業進駐,強化中部地區既有的機械產業群聚優勢。

開發單位在環說書中指出,已取得主管機關同意申請地下水權,共計可以抽用334.8CMD(立方公尺/日),而污水將做到100%全回收、無排放。該案於環保署本月初第三次專案小組初審,經環評委員討論決議補正通過,送交環評大會審議。


清泉崗產業園區計畫範圍。圖片來源:環評書件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蔡志宏批評,開發單位從一開始就自導自演,今年4月環評小組第一次初審資料中,開發單位就指稱已申請水權並取得抽用地下水的許可,但基地迄今尚未完成土地變更,仍屬於農業用地,故取得的是農業用水的地下水權,而非工業用水。

立法委員陳椒華指出,工業用水的部分也未在相關環評書件中交代水權,依然通過環評初審。蔡志宏認為是「貍貓換太子」,用農業用水充當工業用水取得初審通過。

未轉為工業用水恐違法 環保局:水權申請與環評可並行

水利署組長王國樑表示,日前向台中市政府查證,確實有同意其中一筆地主申請農業用水鑿井興辦,但是是以農業用水的水權申請,如果沒有轉變為工業用水,可能會違反水利法規範,涉嫌擅行取水。

台中市環保局簡任技正陳忠義說明,環評法並未規定業者要在環評審查前取得先水權許可,兩者可以並行,若環評大會通過也不代表開發行為「門戶大開」,業者在開發前還要取得水權許可。


台中市環保局簡任技正陳忠義(右)強調,就算環評通過,業者在開發前也要完成水權申請。李蘇竣攝

此外,陳椒華說明,環說書的用水量也一改再改,一開始寫238.5CMD、下一次開會又變成超過334CMD,疑似是為了規避「300CMD以上應提交用水計畫」的門檻,呼籲台中市環保局應該查證清楚,不該護航開發單位。

王國樑回應,若用水計畫確實高於300CMD,就要進行用水計畫審查。陳忠義表示,環說書刊載用水量不同的部分,經環評委員詢問後,業者在會議上允諾用水量不超過250CMD,而本案非地下水管制區、未禁止抽用地下水,經評估影響較小。

回收污水灑水澆灌 環團擔憂影響灌溉用水及飲用水

水資源保育盟主任粘麗玉提到,開發單位在環說書中表示,污水將達100%全回收、無排放,但回收的再生水卻是用來灑水澆灌使用,等於直接流入土地;他表示,再生水應回歸工業用途,如製程、鍋爐或冷卻用水等。

陳椒華表示,回收水用來澆灌不等於零排放,且該園區很多是金屬製造業,若沒有交代清楚廢水處理,恐影響下游廣大農業灌溉用水及飲用水安全。粘麗玉說明,放流口下游20公里就有農田水利會之灌溉用水取水口,若未經妥善處理,恐滲入地底、污染地下水以及周邊農地,影響甚鉅。


立委陳椒華批評,台中市環保局未盡職把關,任開發單位欺騙環評委員。李蘇竣攝

陳忠義指出,業者在環評中承諾,會採用活性污泥膜濾法(MBR)及逆滲透水處理(RO)等污水設施,將污水全數回收再利用,也允諾再生水會達到灌溉用水標準。

陳忠義強調,目前只是通過專案小組初審,業者提出的環評承諾都會在修正稿中說明清楚,最後才會送進環評大會審查,各界提出的意見,環保局會向環評委員報告。

作者

李蘇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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