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保育非得趕走原民? 學者籲「解殖」保護區 與在地社群發展夥伴關係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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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保育非得趕走原民? 學者籲「解殖」保護區 與在地社群發展夥伴關係

2021年12月22日
環境資訊中心綜合外電;范震華 翻譯;賴慧玲 審校;稿源:Mongabay

繼6500萬年前的恐龍滅絕之後,地球正在面臨第六次大滅絕。為了阻止這場由人類引起的全球生物多樣性毀滅,許多國家已承諾未來數十年將對大面積的土地進行保育。但是在保育區內生活的原住民、社區及非裔居民的命運仍充滿未知。

由全球超過150個社區維權團體及其聯盟組成的「權利與資源行動組織」(Rights and Resources Initiative,RRI)與全球超過100個保育團體共同推動的《自然倡議》(Campaign for Nature)合力進行了一項新的研究。這份2020年底發表的研究報告,處理了排他性保育措施對上述弱勢群體造成的風險,並敦促決策者改採以人權為本的保育策略。

在非洲喀麥隆共和國(Cameroon)中部的雷基埃州(Lekié),門杜加.麗塔(Mendouga Rita)種下傳統藥草倪藤(Gnetum)\影像來源:國際林業研究中心Ollivier Girard,Flickr (CC BY-NC-ND 2.0)

在非洲喀麥隆共和國(Cameroon)中部的雷基埃州(Lekié),門杜加・麗塔(Mendouga Rita)種下傳統藥草倪藤(Gnetum)。影像來源:國際林業研究中心Ollivier Girard(CC BY-NC-ND 2.0)

「2030年以前需保護至少30%地表面積」是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草案的目標之一。然而,目前的草案並未提及居住在「重要生物多樣性保護區」(或其他科學家認為須保護,以避免生物多樣性毀滅的地區裡)的16.5億原住民、當地社區和非裔人口的權利。

傳統的保育手段,是劃定出保護區域,然後將其中的居民異地安置,或禁絕他們進行自古以來的採集或傳統土地利用活動。據估計,全球已有1億3600萬人因為官方保護區的劃定而被迫遷離家園。該報告指出,這種老舊的擴大保育模式往往「具高爭議性、代價過高、且伴隨高昂的人權成本」,讓土地衝突火上加油。

認可原居民權益保育成效更好 學者籲全球保護區「解殖」

《自然倡議》的原住民議題顧問蕊娜・蒂勒(Raina Thiele)擁有阿拉斯加原住民——德納伊納阿薩巴斯卡族(Dena'ina Athabascan)——以及尤皮克(Yup’ik)愛斯基摩人血統。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官方自然保護區周圍發生的衝突與暴力事件,恰恰說明了排除原居民的保育作為難以持久,更無法擴張以達成全球保育目標。一些保育組織已經認知到這些問題,他們改變過去的作法,以人權為保育工作的基礎。現在,其他保育組織必須加入他們的行列。」

這份報告指出,隨著《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新版草案協商的展開,參與其中的190個國家,有機會透過在草案中正式納入以人權為本的保育方式,「積極地面對保育區背後的殖民歷史,開啟解殖的保育作為。」

「如果不能完全尊重原住民的權益,少了原住民的帶領,我們將無法在2030年之前達到保護30%地表的目標。」蒂勒接受環境新聞平台「每日星球(Our Daily Planet)」採訪時強調。

「自古以來,原住民一直是傳統領域生物多樣性的最佳保衛者。原住民的永續生活方式和傳統土地管理機制,已證實比許多西方的環境保育措施更有效。歷史上,西式的保育措施經常侵犯原住民的權利。」

該報告強調,原住民擁有管理和保育生物多樣性的能力。例如火耕這類傳統慣習,能夠有效避免毀林。此外,約有80%的高生物多樣性地區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這證明了原住民的傳統土地管理技術,能夠守護生物多樣性。

越南的一處喀斯特森林(岩溶地貌)。圖片來源:Rhett A. Butler(Mongabay)

越南的一處喀斯特森林(岩溶地貌)。圖片來源:Rhett A. Butler(Mongabay)

這份新的報告是基於「權利與資源行動組織」在2018年發表的「被保護區逼致絕境」(Cornered by Protected Areas)調查報告。這份報告記錄了以生物多樣性保育之名進行的人權侵犯、異地迫遷和軍事化暴力行為。

聯合國原住民人權特別報告員(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荷西・法蘭西斯克・卡利・扎伊(José Francisco Cali Tzay)認可這份報告的論點。他在一份聲明中指出:「在曲折的保育史中,我們已經知道,排他性的保育策略是通往人權侵害與軍事化暴力鎮壓的大門。現在,我們已經證實,這種保育方式還會對經濟帶來毀滅性的結果。付錢要原住民拋棄他們自古以來就保護得比政府和私人地主更好的土地,不只是一種浪費,還會進一步強化歷史上的錯誤。」

劃地遷村成本高昂 原民傳統智慧更能守護環境

該報告的作者群估計,生活在重要生物多樣性區域裡的原住民約有10億多人口,異地安置要花費4~5兆美元,這還不包括潛在的社會動盪、文化資源的喪失、以及與土地有強烈連結和認同的社群被驅逐後所產生的「跨世代創傷」等衍生的間接成本。

相比之下,依照祕魯、印尼、印度、尼泊爾和賴比瑞亞案例的經驗來估算,認可原住民和在地社群的土地所有權的保育方式,成本可能不到異地安置方式的百分之一。

大部分的重要生物多樣性保護區都位於中低收入所得的國家,當地居民大多依靠自然資源謀生。例如,在印度有2億7500萬的農村貧困人口依賴採集、捕獵和運用「非木材性森林產物」(non-timber forest products,NTFPs)來維持生計。要是他們被排除在保育區之外,將喪失生計和穩定的食物來源。而這些負面衝擊往往不成比例地由農村女性來承擔。

在馬哈拉施特拉邦(Maharashtra)首府孟買販售非木材森林產物的女性\影像來源:Raju Kasambe(維基百科,創用CC BY-SA4.0)

在馬哈拉施特拉邦(Maharashtra)首府孟買販售非木材森林產物的女性。影像來源:Raju Kasambe/維基百科(CC BY-SA4.0)

《自然倡議》總監布萊恩・奧唐納(Brian O’Donnell)表示:「這份報告顯示,不管從科學還是經濟的角度來看,都應該將資助『原住民和當地社群利用土地與資源之權利』的措施,視為實現全球生物多樣性目標的首要策略。」

報告作者群建議,保育組織、贊助者和政府應採行「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的原則,包含強化尊重、肯認(recognition)和保護原住民土地權利;與原住民、當地社群、非裔人口發展夥伴關係,並協助確保這些社區在保育、發展與氣候調適上的權利。

「國際生存者組織」(Survival International)保育計畫主持人菲奥雷・隆戈(Fiore Longo)雖未參與這份報告的產出,但她以email向Mongabay記者表示:「如果認為即使將原住民排除在環境運動核心,也能拯救世界,這就是不折不扣的殖民主義和種族主義。如果我們真的想要阻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經證實最划算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承認原住民的土地權利。」

「每一位真正關心這個星球的人,都必須停止支持那些假『保育』之名,實際上傷害、疏離和摧毀這個星球最好的盟友的各種作為。是時候將保育解殖,並承認這些捍衛土地權利的原住民是我們的前輩。」

參考資料

※ 本文經授權全文翻譯自報導,如需轉載請來信:infor@e-info.org.tw

※ 本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補助報導經費,為確保新聞獨立性,不干涉報導內容

作者

賴慧玲

環境圈的雜食動物,練習當好一名研究者、記者和翻譯。

范震華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畢業,持續以文字力量參與環境保育議題。文稿與照片曾發表於國家公園季刊、國家地理雜誌中文網路版、破報等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