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法草案「去碳匯」挨批不正義 「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忽視祖先累積碳資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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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法草案「去碳匯」挨批不正義 「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忽視祖先累積碳資本

2022年03月01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劉庭莉報導

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草案排入立法院這會期優先法案,但原民團體上週五(2月25日)召開記者會抗議,草案並未考量原住民族權益。原民團體指出,環署修法將原本《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中有關「碳匯」的定義修掉,「忽視原住民累積的碳貢獻,這是不正義的。」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今(1日)受訪強調,計算碳匯的作法跟全球一樣,會再邀請原民團體討論碳匯相關細節;同時,「碳匯」也會重新放回母法中,因其重要性不只是名詞解釋,而是2050淨零碳排中的重要環節之一。

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等團體上週五(25日)舉行《氣候變遷因應法不應淪為殖民的法律》記者會。攝影:劉庭莉

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等團體上週五(2月25日)舉行「氣候變遷因應法不應淪為殖民的法律」記者會。攝影:劉庭莉

原民傳統領域視為國有、販售碳權 原團諷刺:政府吃霸王餐還打包甜點

環保署將現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大修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去年公布的修正草案中,有關「碳匯」、「碳匯量」等名詞定義以屬於執行細節為由刪去。原民團體就抗議,刪去後,整部法案將沒有任何關於原住民的條款。原團表示,修法說明會也沒有原權團體參與,遑論《原住民族基本法》所承認的,原住民族在傳統領域及保留地範圍內,擁有主權及自然資源權。

2月25日,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及阿美族守護聯盟共同召開「氣候變遷因應法不應淪為殖民的法律」記者會,呼籲氣候法修法必須反映原住民族的碳貢獻,及在整體發展中所受的公共犧牲。

「如果碳交易是國際趨勢,不可能不去關注既有既有森林如何形成。」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簡稱原氣盟)發言人Namoh說明,傳統領域的森林碳權,分為過去累積及未來逐年增加的碳匯。若以每噸500元計算原住民保留地與傳統領域土地的碳匯貢獻,未來逐年增加的碳貢獻有50億元、歷史累積的碳貢獻更高達1800億元。

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發言人Namoh說,應成立「原住民族氣候變遷基金」,將碳匯交易所得交還給原住民,以繼續復育森林、土地。攝影:劉庭莉

原住民族氣候變遷聯盟發言人Namoh說,應成立「原住民族氣候變遷基金」,將碳匯交易所得交還給原住民,以繼續復育森林、土地。攝影:劉庭莉

Namoh指出,碳匯是奠基在原住民森林權、自然資源權之上,計算範圍包括原住民傳統領域,但是環保署及部分環團卻將傳統領域視為國有的森林,政府不用付費向原住民購買,「忽視原住民累積的碳貢獻,這是不正義的。」

原氣盟指出,自從100多年前政府與企業推行工業化、累積碳排放,濫砍濫伐等作為,如今政府卻將山林、濕地、海洋作為碳匯,兜售碳權給企業,「無疑就是在原住民族土地上,吃霸王餐吃到飽,還打包甜點。」

原團控訴 《氣候法》修法過程忽略原民權益

原氣盟呼籲,政府應重視原住民氣候轉型正義,承認傳統領域與碳匯使用地重疊、原住民擁有自然資源主權。

Namoh表示,除了要在《氣候法》加回「碳匯」定義,說明欄也要提及碳匯包含160萬公頃的傳統領域,並順應聯合國「格拉斯哥氣候協定」(Glasgow Climate Pact,GCP),在法條內訂定回饋機制、成立「原住民族氣候變遷基金」,彰顯過去原住民的碳貢獻及碳累積,才能落實轉型正義。

卡大地布部落高明智表示,希望能將原住民權益落實在《氣候法》中。攝影:劉庭莉

卡大地布部落高明智表示,希望能將原住民權益落實在《氣候法》中。攝影:劉庭莉

Namoh說,聯盟奔走各地演講,強調《氣候法》納入原住民相關條款的重要性,也希望未來相關公聽會能廣邀原住民權益團體參與。

不過原氣盟表示,上週五的記者會,他們向關心氣候變遷及原住民權益的立委發出邀請,但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與伍麗華均未出席。「很可惜這次記者會沒有執政黨立委參與,」Namoh遺憾表示,《氣候法》目前修法方向仍是為了經濟考量,因應產業鏈面臨碳足跡、碳邊境等國際要求,政府才加速立法,而忽略了在地社群及原住民族的自然資源權益。

重視原民自然主權成國際趨勢 學者籲落實部落公法人

在氣候變遷的國際討論中,排除原住民族也非台灣獨有。Namoh舉例,巴西原住民族也因為森林資源,而前往第26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6)抗爭。重視原住民族權益是國際趨勢,COP26大會的重要成果之一,「格拉斯哥領袖森林與土地利用宣言」中即要求,政府在訂定森林與土地相關法律時,應承認原住民族的權利,全球有多達146個國家簽署。

台灣森林認證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劉炯錫指出,根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原住民族有權擁有、使用或控制他們歷來擁有的土地、領土和資源,各國也應在法律上承認並保護。原住民領域的森林碳權,也應歸屬那些宣告傳統領域的部落。劉炯錫建議,目前林務局正推動全林區FSC森林驗證,可據此估算部落領域森林碳匯。

劉炯錫補充,未來FSC森林驗證也應該經過部落諮商同意,才能取得標章,爲此部落需享有公法人身分及組織地位,避免資源被縣市政府、鄉公所等把持,難以享有森林碳權金。

台灣森林認證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劉炯錫指出,林務局已經在推FSC森林驗證,但諮商同意機制不完善。攝影:劉庭莉

台灣森林認證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劉炯錫表示,林務局已經在推FSC森林驗證,但諮商同意機制不完善。攝影:劉庭莉

碳匯本是「自然吸附」 環署:很珍惜2100萬噸森林碳匯

針對原民團體的訴求,蔡玲儀接受《環境資訊中心》採訪時首先表示,當初認定「碳匯」屬於處理技術,不必在母法中作名詞解釋,但經與各界召開的協商會議後,有專家認為,雖只是名詞解釋,但「碳匯」是2050淨零碳排中的重要環節,所以會再恢復到母法內。

蔡玲儀強調,目前是按照聯合國IPCC標準來計算溫室氣體的排放,計算碳匯的方式跟全球作法一樣,至於是否在條文說明欄內,備註碳匯包括部落傳統領域,則要再討論;而針對原民團體提出「原住民氣候變遷基金」,他表示,碳匯本是自然吸附,會蒐集其他國家或國際間的作法再做決定。「接下來碳匯相關議題,我們會邀請原住民相關團體或代表來討論。」

至於傳統領域與碳權疊加的問題,蔡玲儀僅表示,很珍惜台灣現有每年2100萬噸的森林碳匯,未來邁向淨零,也會思考如何增加自然碳匯,包括濕地、土壤、海洋等其他碳吸存的功能。